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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机构职责

发布时间:2012-09-27    【字体:加大  缩小

工会主席职责

 

一、主持工会(教代会)全面工作,依法维护教工的民主权利,组织教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二、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协调党政工和工会委员之间的关系,保证工会在党的领导下,在学校行政的支持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主持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

三、做好教工思想政治工作,向教工进行爱党、爱国、爱岗及法制和职业道德教育。

四、组织教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广泛开展“三育人”的群众性活动,做好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五、保障教工的生活福利,积极创办经济实体,并协助督促学校行政,办好教工福利事业。

六、坚持民主制度,开好民主生活会,发挥工会一班人的作用,搞好教工之家的建设,创建先进模范职工之家。

 

 

 

工会副主席的职责

 

一、协助主席抓好工会(教代会)的全面工作,完成工会主席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协助教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总结推广教书育人的先进经验。

三、按照文书档案的有关要求,搞好本级工会的文件、表册、资料的整理和装订。

四、协助建好教工之家,组织教工开展有益的文体活动。

五、负责收好、用好、管好工会的经费及财产。

六、做好新会员的接收建档工作。

 

 

 

 

工会工作职责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党委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重大问题请示汇报。

二、尊重行政领导,密切配合学校行政开展工作,注意搞好各个方面的关系。

三、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正确代表和维护教工群众的合法利益。

四、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一切从实际出发,说真话,办实事。

五、工会委员会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制,各自分工的委员在职权范围内,主动负责,大胆工作。

六、工会委员、女工委员、工会小组长、工作小组成员之间认真开展评比竞赛,年终评选工会积极分子。

 

 

 

工会作为教代会工作机构的职责

 

一、对广大职工进行民主管理教育,提高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

二、会同学校各部门搞好教代会的筹备,选举教代会的代表,提出教代会中心议题的建议,征集教职工提案,协商产生大会召开方案,主席团人选建议名单。

三、协助主席团做好会议期间的会务工作,召集和主持教代会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小组)会议、收集和整理提案,起草大会决议、组织教代会代表的活动。

四、大会闭幕以后,组织教工代表团(组)和大会专门委员会(小组)的经常性活动,传达贯彻大会精神,协助、监督和检查有关部门执行大会的决议和提案的落实。

五、受理教职工群众和教工代表的建议和申诉,支持他们行使正当的民主活动权利。

六、做好教代会及主席团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代会的职权
 

一、听取校长工作报告,讨论学校办学方针、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以及管理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讨论和通过由校长提出的岗位责任制方案、教师师德规范、职工职业道德规范、课时津贴调整方案、教职工奖励办法以及有关教职工的规章制度,由校长公布实施。
三、审议和决定教职工住房分配方案,教职工集体福利使用方案和其它有关教职工集体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建立定期评议干部制度,根据其任职期间的业绩进行表扬和批评,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奖惩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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