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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助对象、比例和条件
(一)资助对象
凡我校具有正式学籍,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均可向学校申请。
(二)资助比例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按学校在校生总数的约20%的比例确定。
(三)资助条件
1.基本条件
受助学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学生在校期间,凡受到纪律处分的学生,取消或终止资助。
2.特别规定
属于孤儿的,直接确定为资助对象。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应予以优先资助: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残疾学生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家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经济困难的;
(3)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4)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5)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6)享受农村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7)少数民族贫困学生;
(8)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四、资助内容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分1档4000元、2档3000元、3档1000元3个档次。
五、申报程序
1.学生自愿申请。学生到班主任处领取《常德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调查表》,详细填写后,以班级为单位于10月10日前将申请书和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等复印件(例如低保证、残疾证、户口本内页所有家庭成员信息、病例本)统一交到学生科。
注意:学生申请必须提供的材料: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没有身份证的可不提供)、家庭户口本所有内页复印件。
2.学校审核。学校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量化评分和核查,并根据得分高低提出国家助学金资助名单和等级
3.学校公示。受助学生名单和等级会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中心复核。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对学校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
5.打卡发放。经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学生受助名册和金额,统一打卡发放。学校负责为受助学生统一办理建行资助卡,办理需提供的材料见附件。银行卡应及时发给学生本人并由学生本人签字。
6.学校建档。学校建立专门档案,将所有资料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六、注意事项
1.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测评调查表中1—10项为单选,第12项为多选,均由学生本人勾选;第11项为单选,由班主任组织班干部评审会勾选。
2.助学金申请表中所有项目必填,尤其是申请理由,诚信承诺签字和班主任签字,缺一项不予接受和评选。仅有申请表而无证明材料的,不予接受和评选。
如有疑问,可咨询常德市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0736-7716162
常德市一中学生科:0736-7224769 唐老师:18573680124。
常德市一中
2016年9月26日
附件: 办理建行资助卡学生需要提供的资料
常德市资助中心于2016年7月对国有五大银行进行政府招标采购,正式确定中国建设银行常德市分行作为合作银行。从今年秋季起,所有受助学生将重新办理资助卡。现对办卡事项作以下说明:
一、办卡对象
所有受助学生(2016届新生及二、三年级学生)
二、具体要求
第一种:16岁以上有身份证的学生。提供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第二种:16岁以下有身份证的学生。提供①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②户口本复印件,包括:户口本第一页(有户主和户号)、户主的内页(户主信息)、户口本上学生信息页(证明户主和学生关系)、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第三种:16岁以下无身份证及16岁以上无身份证的学生。提供户口本复印件,包括:户口本第一页(有户主和户号)、户主的内页(户主信息)、户口本上学生信息页(证明户主和学生关系)、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三、注意事项
1.如学生的户口上无法证明与监护人的关系,可让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和公安机关出具证明,并加盖居委会和公安机关公章;如监护人和学生的户口不在同一地区的须加盖两个公安机关的公章。前往柜台办理资助卡的学生的监护人应为父母,如为其他亲属的应出具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2.办理建行资助卡的资料暂时不上交,统一办卡时间后续会通知。
附:证明样本
证 明
兹有________,性别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与________,性别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系_________关系。情况属实。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