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领域公开
2016年度常德市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7-05-08 17:27  作者:熊宇涵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常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市本级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目标任务的通知》(常财办发〔2017〕19号)等文件,我所接受常德市财政局委托,对2016年度常德市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16年常德市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是为了促进常德市职业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推动各市区县大力改善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而设立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全市示范职业院校建设、特色专业建设、专业教师队伍建设、专业课程教研、学生技能竞赛、实训基地和师资培训基地建设以及市直职业院校的基础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奖补。项目立项依据为:《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常政发〔2010〕18号)。

2016年预算安排常德市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项目组织实施单位为常德市教育局(以下简称市教育局)。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本项目绩效总目标为:有效促进常德市职业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打造湘西北职业教育品牌,吸纳优秀特色教师,培养专业技能人才。

2.2016年项目具体绩效目标

根据《常德市教育三年攻坚计划(2014-2016年)》要求,2016年在全市范围内重点建设3个示范性职业学校、5个特色专业。

按标准实施奖补,促进本市职业教育发展。主要奖补项目为:示范性中职院校奖励,按国家级、省级、市级不同命名级次分别奖励30万元、40万元、50万元;中职院校特色专业奖励,按国家级、省级、市级不同认定级次分别奖励10万元、15万元、20万元;“双师型”教师奖励,奖励标准:副高级及以上每人1万元、中级每人0.8万元;教研联组活动经费奖补,高等职业学科每个5万元,中等职业学科每个3万元;技能竞赛奖,国家级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省级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万元、0.8万元、0.5万元,市级技能竞赛团体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0.5万元;示范性实训基地奖励,一次性奖励20万元。

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常德市教育局对2016年度常德市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进行了自我评价,对项目基本情况、绩效目标、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项目绩效情况、主要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建议等进行了分析说明,自我评价得分99分,自评结果为“优”。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本所接到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评价小组,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评价实施过程中根据拟定方案,对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所涉及的16家单位中的7家(7家单位资金合计占项目资金总额比例74.79%)进行了实地察看、问卷调查,对全部16家单位进行听取情况介绍、收集资料、综合分析等程序后,与项目单位沟通交流,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四、绩效评价指标完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6年市财政预算安排常德市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审核后的项目资金952.5万元,实际拨付到位952.5万元,审核后的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资金明细为:示范性院校305万元、特色专业275万元、“双师型”教师49.2万元、特聘教师21万元、教研联组经费51万元、技能竞赛奖励93.30万元、示范性生产实训基地40万元、办学突出奖50万元、其他活动经费及工作经费68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常德市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法为以奖代投,各单位已实际使用870.39万元,具体明细为:示范性院校奖补272.33万元、特色专业奖补254.22万元、“双师型”教师奖励41.60万元、特聘教师补助21万元、教研联组经费补助49.51万元、技能竞赛奖励83.96万元、示范性生产实训基地奖励29.77万元、办学突出奖50万元,其他活动经费及工作经费68万元。

资金结余82.11万元,分项明细为:示范性院校奖补32.67万元、特色专业奖补20.78万元、“双师型”教师奖励7.60万元、教研联组经费补助1.49万元、技能竞赛奖励9.34万元、示范性生产实训基地奖励10.23万元。示范性院校奖补、特色专业奖补、示范性生产实训基地奖励结余资金用于院校后续各类日常相关建设支出,“双师型”教师奖励和技能竞赛奖励暂未发放, 教研联组经费补助结余结转下年。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2015年2月10日常德市财政局、常德市教育局向各区县市财政局、教育局、市直职业院校印发了《常德市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常财办发〔2015〕10号),明确了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及标准、项目申报审批和监督管理程序。2016年12月30日常德市财政局根据审批后的奖补方案,发布了《关于下达2016年度职业教育发展资金的通知》(常财教指〔2016〕172号),对各职业院校等单位的奖补项目和资金额度进行了分配。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集中支付,审批程序完善,基本做到了专款专用。

详见附件1:2016年度常德市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明细表。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根据《常德市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采用以奖代投的方式进行,各奖补项目由各职业院校具体实施,达成条件,申报资料,即兑奖励。2016年11月,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向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申报,提交申请报告、认定文件、有关证书等有效资料;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对各项目进行评议、审核,将拟定的奖励方案报市政府审批;2016年12月30日市财政局下达资金通知。经检查,各学校申报资料真实、完整,除部分活动经费及工作经费支出外,各项目奖励认定资料充分,支出范围以及奖励标准符合规定。

(三)项目目标完成程度

1.计划建设3个示范性职业学校、5个特色专业,实际建成6所示范性职业学校、11个特色专业,目标完成率100%。

2016年11月下旬,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对2015年-2016年立项的职业教育品牌建设项目进行了验收评估和中期督查。市级职业教育示范校验收合格6所,分别为:桃源县职业中专、湘北职业中专、临澧县职业中专、津市职业中专、汉寿县职业中专、安乡县职业中专;市级职业教育特色专业验收合格11个,分别为: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常德汽车机电学校)、电算会计(常德财经学校)、商务英语(常德女子外语职业学校)、现代农艺技术(桃源县职业中专)、模具制造技术(桃源县职业中专)、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澧县职业中专)、服装设计与工艺(澧县职业中专)、汽车运用与维修(湘北职业中专)、服装设计与工艺(临澧县职业中专)、机械加工技术(汉寿县职业中专)、物流服务与管理(安乡县职业中专)。

2.各类奖补资金按标准拨付完成。

示范性院校奖励305万元,其中:湘北职业中专获得国家级示范性院校奖励25万元(50%)、汉寿职业中专获得省级示范性院校奖励40万元、临澧县职业中专等6所学校获得市级示范性院校奖励240万元。

特色专业奖励275万元,其中:9个省级特色专业奖励145万元、10市级特色专业奖励130万元。

“双师型”教师奖励49.20万元,其中副高级及以上22名、中级34名。

教研联组活动经费补助51万元,对心理、汽修、对口升学等17个中等职业教研联组按每个3万元标准拨付。

技能竞赛奖励93.30万元,其中:国家级竞赛奖励29万元、省级竞赛奖励58.80万元、市级竞赛奖励5.50万元。

湘北职业中专和澧县职业中专获得示范性实训基地奖励40万元。

3.项目预期满意度90%以上,实际综合满意度91.13%。

经对各职业院校124名校领导、获奖教师和非获奖教师进行现场调查统计,职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综合满意度为91.13%。

本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本项目绩效主要为社会效益,表现为以下方面:

1.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实施,贯彻落实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文件精神,符合国家教育事业的重大战略部署。对常德市教育三年攻坚计划有序推进提供助力,通过三年时间顺利完成了10所市级职业教育示范校和20个特色专业的建设任务。

2.推动各县市区大力改善中职学校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明显。通过示范校和特色专业奖励资金的引导作用,目前全市有国家级改革发展示范学校3所、省级示范中职学校10所,省级卓越学校2所,建设了省级精品专业13个、省级示范性特色专业9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群3个。

3.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定向培养专业人才,拓宽就业渠道。全市各职业院校积极开展校企合作,为不少企业输送技能性专业人才,如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和德国汉诺威中国中心签订合作办学协议,定向培养养老护理和汽车机电方面的人才;桃源县职业中专根据桃源产茶大县地域特点,开设现代农艺技术专业,与湖南古洞春农业集团、湖南腾琼野茶王茶叶有限公司等当地企业合作,向学生提供了采茶、制茶实训条件,同时服务了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就业方面,2016年全市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16,057人,就业人数15,608人(含升学人数),就业率97.20%,对口就业率75%,整体就业情况良好。

4.职业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在对口升学方面,成立了对口升学教学联组,举办中高职衔接办学试点等方式为学生打通“升学通道”,2016年全市职业院校对口升学本科上线751人,专科上线1594人,总成绩居全省前列,其中桃源县职业中专学生刘文莉同学以709分总分获全省职高类对口升学第一名。

5.推动全市职业院校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升。通过实施“双师型”教师奖励,鼓励老师在取得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同时,取得非教师系列中级以上与学校专业密切相关的职业资格。2016年共评定“双师型”教师64名,其中:副高级及以上教师22名,中级教师42名。对教师重视自身成长和专业发展产生了良好的激励作用。特聘教师补贴对市直公办职业院校弥补专业教学和实训人才缺口起到了一定支持作用,保证专业教学师资力量的完整性和教学水平的一致性。

6.设立技能竞赛奖励资金,积极鼓励各职业院校参加技能大赛,参赛成绩显著。2016年组织28名教师参加全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获得5个一等奖、10个二等奖、9个三等奖,并荣获全省中职组团体总分第二名,创历史最佳成绩。在技能竞赛方面,2016年共获得国赛二等奖2个、三等奖9个,省赛一等奖19个、二等奖23个、三等奖13个、团体总分第三名。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该项目得分91分,评价结果为“优”。详见附件4: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六、存在的问题

(一)绩效目标设立方面

原有绩效目标申报不全面,不具体。2016年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列示的本项目绩效目标为:全市范围内重点建设3个示范性职业学校、5个特色专业,遗漏了师资队伍、教研联组补贴、技能竞赛奖励、示范型基地等多个奖补项目目标。同时对“双师型”教师培养人数、年度获奖计划没有确定具体目标。

(二)资金分配方面

资金管理办法欠完善。常德市财政局、常德市教育局针对常德市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情况,向各区县市财政局、教育局、市直职业院校印发了《常德市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办法》中明确了各类奖励标准,但对奖补资金(如示范性学校、示范性基地、特色专业等)用途无具体的使用规定,未明确“双师型”教师和技能竞赛奖发放时间。

(三)项目资金管理方面

1.部分单位未对专项资金实行专帐核算或建立备查台帐。

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常德财经学校、津市职业中专等院校未建立专账核算或建立备查台帐,不便于及时了解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2.部分单位未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或制度欠完善,个别职业院校资金使用欠规范。

津市职业中专、汉寿县职业中专、临澧县职业中专等院校未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湘北职业中专(石门县)专项资金使用方案欠完善。

汉寿县职业中专2017年1月83号记账凭证购置电子实训耗材62,080元,采购合同和收款单位均为常德市哈量工具经销处,购置发票由颜宪章个人开具,经询问相关人员,系颜宪章代开发票;常德市职业技术学院、津市职业中专、桃源职业中专等院校在发放“双师型”教师奖励时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四)项目组织实施方面

1.市教育局监管力度不够。

市教育局作为项目组织实施单位,项目资金拨付到各学校单位后,未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跟踪,特别是直接奖补给老师个人的资金,有些学校未及时发放,市教育局未予以督促。

2.“双师型”教师奖励资金发放不及时。

截至绩效评价现场调查日,湘北职业中专3.8万元“双师型”教师奖励、3.7万元技能竞赛奖励;常德职业技术学院5.64万元技能竞赛奖励;津市职业中专3.8万元“双师型”教师奖励资金暂未发放。

3.专项资金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经现场调查,部分教师不了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奖补项目及标准。

七、建议

(一)绩效目标申报方面

全面、细化、量化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应涉及专项资金使用的多个方面,一项用途对应一个目标,年度培养“双师型”教师人数、参赛获奖情况、教研活动次数等都要定出具体目标,便于项目考核和今后绩效评价工作。

(二)资金分配方面

完善资金管理办法。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虽采用以奖代投的形式,但对项目资金的后续使用应加以明确。如:示范校、特色专业奖励资金应继续用于校园建设和专业建设;涉及到个人的奖励资金如“双师型”教师奖和技能竞赛奖,应当明确发放时间。

(三)项目资金管理方面

1.实行专账管理,及时准确反应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各资金使用单位应对专项资金建立项目台帐,及时准确反应专项资金的收支使用情况,避免专项资金的挪用。

2.加强财务管理,保证资金支出合理合规。各资金使用单位应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从财务审核上把关,资金支出时合同方、收款方、发票开具方三者一致,不合规的经济业务不予受理,并要求及时更正;遵守个人所得税法,发放各类奖励时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正确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四)项目组织实施方面

1.加强项目监管。市教育局要加强项目后续监管力度,抽查各职业院校奖补资金使用情况,保证资金落到实处,达到资金使用效果。

2.及时发放未到位的奖补资金16.94万元。湘北职业中专3.8万元“双师型”教师奖励、3.7万元技能竞赛奖励;常德职业技术学院5.64万元技能竞赛奖励;津市职业中专3.8万元“双师型”教师奖励应尽快发放给获奖对象,不要影响奖补资金的激励效果。

3.加强专项资金的宣传力度,扩大专项资金奖补覆盖面。建议从会议、校园宣传、网络等多途径加强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宣传力度,并对各奖补项目、标准进行公示,激励更多的老师参与竞选申报;扩大专项资金奖补覆盖面,如对教师原创性专利、论文给予一定奖励,提高教师教研水平。

4.未用完的专项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湘北职业中专教研联组经费补助结余1.49万元结转下年度使用。

(五)职业教育现状及奖补方向

1.确定职业教育在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多渠道扩大招生规模。根据对部分学校的现场调查,目前全市大部分职业中专存在招生难的情况,与国务院确定的“总体保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任务目标存在较大差距,建议各职业院校在保证自身办学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加大招生工作力度,注重招生宣传,积极争取招生优惠政策,拓宽生源渠道,推行校企业联合招生、联合培养模式,积极招收未升学高中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复员退役军人等入学,逐步壮大办学规模。

2.突出支持重点,实行差异化奖励标准。常德市教育三年攻坚计划已完成,示范性学校及特色专业建设目标已实现,建议根据常德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建设任务确定今后专项资金支持方向,来年支持重点顺应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进行调整。奖励标准应当实行差异化,可考虑将学生优秀率、对口升学率、就业率、上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作为评定标准,确定2-3所整体办学水平优秀的学校作为重点支持对象。调动各院校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本项目评价结果为优,但考虑到年初预算资金存在结余,建议在完善项目专项管理办法、合理确定奖补范围和标准、加大监管力度的情况下维持本项目现有资金额度。


附件:

   1.2016年常德市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收支明细表

   2.2016年常德市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调查问卷汇总表

   3.2016年常德市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调查问卷

   4.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恒信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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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常德市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7-05-08 17:27  作者:熊宇涵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常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市本级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目标任务的通知》(常财办发〔2017〕19号)等文件,我所接受常德市财政局委托,对2016年度常德市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16年常德市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是为了促进常德市职业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推动各市区县大力改善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而设立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全市示范职业院校建设、特色专业建设、专业教师队伍建设、专业课程教研、学生技能竞赛、实训基地和师资培训基地建设以及市直职业院校的基础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奖补。项目立项依据为:《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常政发〔2010〕18号)。

2016年预算安排常德市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项目组织实施单位为常德市教育局(以下简称市教育局)。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本项目绩效总目标为:有效促进常德市职业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打造湘西北职业教育品牌,吸纳优秀特色教师,培养专业技能人才。

2.2016年项目具体绩效目标

根据《常德市教育三年攻坚计划(2014-2016年)》要求,2016年在全市范围内重点建设3个示范性职业学校、5个特色专业。

按标准实施奖补,促进本市职业教育发展。主要奖补项目为:示范性中职院校奖励,按国家级、省级、市级不同命名级次分别奖励30万元、40万元、50万元;中职院校特色专业奖励,按国家级、省级、市级不同认定级次分别奖励10万元、15万元、20万元;“双师型”教师奖励,奖励标准:副高级及以上每人1万元、中级每人0.8万元;教研联组活动经费奖补,高等职业学科每个5万元,中等职业学科每个3万元;技能竞赛奖,国家级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省级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万元、0.8万元、0.5万元,市级技能竞赛团体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0.5万元;示范性实训基地奖励,一次性奖励20万元。

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常德市教育局对2016年度常德市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进行了自我评价,对项目基本情况、绩效目标、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项目绩效情况、主要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建议等进行了分析说明,自我评价得分99分,自评结果为“优”。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本所接到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评价小组,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评价实施过程中根据拟定方案,对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所涉及的16家单位中的7家(7家单位资金合计占项目资金总额比例74.79%)进行了实地察看、问卷调查,对全部16家单位进行听取情况介绍、收集资料、综合分析等程序后,与项目单位沟通交流,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四、绩效评价指标完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6年市财政预算安排常德市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审核后的项目资金952.5万元,实际拨付到位952.5万元,审核后的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资金明细为:示范性院校305万元、特色专业275万元、“双师型”教师49.2万元、特聘教师21万元、教研联组经费51万元、技能竞赛奖励93.30万元、示范性生产实训基地40万元、办学突出奖50万元、其他活动经费及工作经费68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常德市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法为以奖代投,各单位已实际使用870.39万元,具体明细为:示范性院校奖补272.33万元、特色专业奖补254.22万元、“双师型”教师奖励41.60万元、特聘教师补助21万元、教研联组经费补助49.51万元、技能竞赛奖励83.96万元、示范性生产实训基地奖励29.77万元、办学突出奖50万元,其他活动经费及工作经费68万元。

资金结余82.11万元,分项明细为:示范性院校奖补32.67万元、特色专业奖补20.78万元、“双师型”教师奖励7.60万元、教研联组经费补助1.49万元、技能竞赛奖励9.34万元、示范性生产实训基地奖励10.23万元。示范性院校奖补、特色专业奖补、示范性生产实训基地奖励结余资金用于院校后续各类日常相关建设支出,“双师型”教师奖励和技能竞赛奖励暂未发放, 教研联组经费补助结余结转下年。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2015年2月10日常德市财政局、常德市教育局向各区县市财政局、教育局、市直职业院校印发了《常德市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常财办发〔2015〕10号),明确了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及标准、项目申报审批和监督管理程序。2016年12月30日常德市财政局根据审批后的奖补方案,发布了《关于下达2016年度职业教育发展资金的通知》(常财教指〔2016〕172号),对各职业院校等单位的奖补项目和资金额度进行了分配。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集中支付,审批程序完善,基本做到了专款专用。

详见附件1:2016年度常德市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明细表。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根据《常德市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采用以奖代投的方式进行,各奖补项目由各职业院校具体实施,达成条件,申报资料,即兑奖励。2016年11月,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向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申报,提交申请报告、认定文件、有关证书等有效资料;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对各项目进行评议、审核,将拟定的奖励方案报市政府审批;2016年12月30日市财政局下达资金通知。经检查,各学校申报资料真实、完整,除部分活动经费及工作经费支出外,各项目奖励认定资料充分,支出范围以及奖励标准符合规定。

(三)项目目标完成程度

1.计划建设3个示范性职业学校、5个特色专业,实际建成6所示范性职业学校、11个特色专业,目标完成率100%。

2016年11月下旬,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对2015年-2016年立项的职业教育品牌建设项目进行了验收评估和中期督查。市级职业教育示范校验收合格6所,分别为:桃源县职业中专、湘北职业中专、临澧县职业中专、津市职业中专、汉寿县职业中专、安乡县职业中专;市级职业教育特色专业验收合格11个,分别为: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常德汽车机电学校)、电算会计(常德财经学校)、商务英语(常德女子外语职业学校)、现代农艺技术(桃源县职业中专)、模具制造技术(桃源县职业中专)、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澧县职业中专)、服装设计与工艺(澧县职业中专)、汽车运用与维修(湘北职业中专)、服装设计与工艺(临澧县职业中专)、机械加工技术(汉寿县职业中专)、物流服务与管理(安乡县职业中专)。

2.各类奖补资金按标准拨付完成。

示范性院校奖励305万元,其中:湘北职业中专获得国家级示范性院校奖励25万元(50%)、汉寿职业中专获得省级示范性院校奖励40万元、临澧县职业中专等6所学校获得市级示范性院校奖励240万元。

特色专业奖励275万元,其中:9个省级特色专业奖励145万元、10市级特色专业奖励130万元。

“双师型”教师奖励49.20万元,其中副高级及以上22名、中级34名。

教研联组活动经费补助51万元,对心理、汽修、对口升学等17个中等职业教研联组按每个3万元标准拨付。

技能竞赛奖励93.30万元,其中:国家级竞赛奖励29万元、省级竞赛奖励58.80万元、市级竞赛奖励5.50万元。

湘北职业中专和澧县职业中专获得示范性实训基地奖励40万元。

3.项目预期满意度90%以上,实际综合满意度91.13%。

经对各职业院校124名校领导、获奖教师和非获奖教师进行现场调查统计,职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综合满意度为91.13%。

本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本项目绩效主要为社会效益,表现为以下方面:

1.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实施,贯彻落实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文件精神,符合国家教育事业的重大战略部署。对常德市教育三年攻坚计划有序推进提供助力,通过三年时间顺利完成了10所市级职业教育示范校和20个特色专业的建设任务。

2.推动各县市区大力改善中职学校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明显。通过示范校和特色专业奖励资金的引导作用,目前全市有国家级改革发展示范学校3所、省级示范中职学校10所,省级卓越学校2所,建设了省级精品专业13个、省级示范性特色专业9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群3个。

3.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定向培养专业人才,拓宽就业渠道。全市各职业院校积极开展校企合作,为不少企业输送技能性专业人才,如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和德国汉诺威中国中心签订合作办学协议,定向培养养老护理和汽车机电方面的人才;桃源县职业中专根据桃源产茶大县地域特点,开设现代农艺技术专业,与湖南古洞春农业集团、湖南腾琼野茶王茶叶有限公司等当地企业合作,向学生提供了采茶、制茶实训条件,同时服务了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就业方面,2016年全市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16,057人,就业人数15,608人(含升学人数),就业率97.20%,对口就业率75%,整体就业情况良好。

4.职业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在对口升学方面,成立了对口升学教学联组,举办中高职衔接办学试点等方式为学生打通“升学通道”,2016年全市职业院校对口升学本科上线751人,专科上线1594人,总成绩居全省前列,其中桃源县职业中专学生刘文莉同学以709分总分获全省职高类对口升学第一名。

5.推动全市职业院校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升。通过实施“双师型”教师奖励,鼓励老师在取得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同时,取得非教师系列中级以上与学校专业密切相关的职业资格。2016年共评定“双师型”教师64名,其中:副高级及以上教师22名,中级教师42名。对教师重视自身成长和专业发展产生了良好的激励作用。特聘教师补贴对市直公办职业院校弥补专业教学和实训人才缺口起到了一定支持作用,保证专业教学师资力量的完整性和教学水平的一致性。

6.设立技能竞赛奖励资金,积极鼓励各职业院校参加技能大赛,参赛成绩显著。2016年组织28名教师参加全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获得5个一等奖、10个二等奖、9个三等奖,并荣获全省中职组团体总分第二名,创历史最佳成绩。在技能竞赛方面,2016年共获得国赛二等奖2个、三等奖9个,省赛一等奖19个、二等奖23个、三等奖13个、团体总分第三名。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该项目得分91分,评价结果为“优”。详见附件4: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六、存在的问题

(一)绩效目标设立方面

原有绩效目标申报不全面,不具体。2016年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列示的本项目绩效目标为:全市范围内重点建设3个示范性职业学校、5个特色专业,遗漏了师资队伍、教研联组补贴、技能竞赛奖励、示范型基地等多个奖补项目目标。同时对“双师型”教师培养人数、年度获奖计划没有确定具体目标。

(二)资金分配方面

资金管理办法欠完善。常德市财政局、常德市教育局针对常德市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情况,向各区县市财政局、教育局、市直职业院校印发了《常德市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办法》中明确了各类奖励标准,但对奖补资金(如示范性学校、示范性基地、特色专业等)用途无具体的使用规定,未明确“双师型”教师和技能竞赛奖发放时间。

(三)项目资金管理方面

1.部分单位未对专项资金实行专帐核算或建立备查台帐。

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常德财经学校、津市职业中专等院校未建立专账核算或建立备查台帐,不便于及时了解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2.部分单位未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或制度欠完善,个别职业院校资金使用欠规范。

津市职业中专、汉寿县职业中专、临澧县职业中专等院校未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湘北职业中专(石门县)专项资金使用方案欠完善。

汉寿县职业中专2017年1月83号记账凭证购置电子实训耗材62,080元,采购合同和收款单位均为常德市哈量工具经销处,购置发票由颜宪章个人开具,经询问相关人员,系颜宪章代开发票;常德市职业技术学院、津市职业中专、桃源职业中专等院校在发放“双师型”教师奖励时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四)项目组织实施方面

1.市教育局监管力度不够。

市教育局作为项目组织实施单位,项目资金拨付到各学校单位后,未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跟踪,特别是直接奖补给老师个人的资金,有些学校未及时发放,市教育局未予以督促。

2.“双师型”教师奖励资金发放不及时。

截至绩效评价现场调查日,湘北职业中专3.8万元“双师型”教师奖励、3.7万元技能竞赛奖励;常德职业技术学院5.64万元技能竞赛奖励;津市职业中专3.8万元“双师型”教师奖励资金暂未发放。

3.专项资金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经现场调查,部分教师不了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奖补项目及标准。

七、建议

(一)绩效目标申报方面

全面、细化、量化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应涉及专项资金使用的多个方面,一项用途对应一个目标,年度培养“双师型”教师人数、参赛获奖情况、教研活动次数等都要定出具体目标,便于项目考核和今后绩效评价工作。

(二)资金分配方面

完善资金管理办法。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虽采用以奖代投的形式,但对项目资金的后续使用应加以明确。如:示范校、特色专业奖励资金应继续用于校园建设和专业建设;涉及到个人的奖励资金如“双师型”教师奖和技能竞赛奖,应当明确发放时间。

(三)项目资金管理方面

1.实行专账管理,及时准确反应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各资金使用单位应对专项资金建立项目台帐,及时准确反应专项资金的收支使用情况,避免专项资金的挪用。

2.加强财务管理,保证资金支出合理合规。各资金使用单位应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从财务审核上把关,资金支出时合同方、收款方、发票开具方三者一致,不合规的经济业务不予受理,并要求及时更正;遵守个人所得税法,发放各类奖励时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正确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四)项目组织实施方面

1.加强项目监管。市教育局要加强项目后续监管力度,抽查各职业院校奖补资金使用情况,保证资金落到实处,达到资金使用效果。

2.及时发放未到位的奖补资金16.94万元。湘北职业中专3.8万元“双师型”教师奖励、3.7万元技能竞赛奖励;常德职业技术学院5.64万元技能竞赛奖励;津市职业中专3.8万元“双师型”教师奖励应尽快发放给获奖对象,不要影响奖补资金的激励效果。

3.加强专项资金的宣传力度,扩大专项资金奖补覆盖面。建议从会议、校园宣传、网络等多途径加强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宣传力度,并对各奖补项目、标准进行公示,激励更多的老师参与竞选申报;扩大专项资金奖补覆盖面,如对教师原创性专利、论文给予一定奖励,提高教师教研水平。

4.未用完的专项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湘北职业中专教研联组经费补助结余1.49万元结转下年度使用。

(五)职业教育现状及奖补方向

1.确定职业教育在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多渠道扩大招生规模。根据对部分学校的现场调查,目前全市大部分职业中专存在招生难的情况,与国务院确定的“总体保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任务目标存在较大差距,建议各职业院校在保证自身办学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加大招生工作力度,注重招生宣传,积极争取招生优惠政策,拓宽生源渠道,推行校企业联合招生、联合培养模式,积极招收未升学高中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复员退役军人等入学,逐步壮大办学规模。

2.突出支持重点,实行差异化奖励标准。常德市教育三年攻坚计划已完成,示范性学校及特色专业建设目标已实现,建议根据常德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建设任务确定今后专项资金支持方向,来年支持重点顺应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进行调整。奖励标准应当实行差异化,可考虑将学生优秀率、对口升学率、就业率、上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作为评定标准,确定2-3所整体办学水平优秀的学校作为重点支持对象。调动各院校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本项目评价结果为优,但考虑到年初预算资金存在结余,建议在完善项目专项管理办法、合理确定奖补范围和标准、加大监管力度的情况下维持本项目现有资金额度。


附件:

   1.2016年常德市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收支明细表

   2.2016年常德市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调查问卷汇总表

   3.2016年常德市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调查问卷

   4.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恒信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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