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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办法
发布时间:2007-10-23 00:00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浏览次数:

一、招生范围

1、市直普通高中主要招收武陵区、德山开发区和市直中学初中毕业生。在外地寄读回市城区参加了学业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可参加市直高中学校录取。

2、市一中、二中、三中、六中、七中面向本校初中部招收保送生。

3、市一中可面向区县(市)招收少量文化择优生。

4、市一中、二中、六中、七中可面向全市(含市直)招收少量音乐、美术、体育(“飞苗”)特长生。

5、芷兰实验学校、汇文中学、英才中学可面向全市(含市直)招收初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学校名称

     

总计划

       

班数

人数

保送生

特长生

自主招生

面向区县择优生

市一中

16

880

33

55

88

110

市二中

8

440

16

55

44

 

市三中

12

660

12

 

 

 

市六中

12

660

22

55

66

 

市七中

14

770

12

330

77

 

芷兰实验学校

8

440

 

 

 

 

汇文中学

6

330

 

 

 

 

英才中学

4

220

 

 

 

 

小计

80

4400

95

495

275

110

三、招生原则

1、公开公平的原则。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录取标准、录取结果,均向社会公布。整个招生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办普通高中依据学校招生计划和学生志愿情况,综合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与特长测试情况,择优录取。

3、双向选择的原则。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由学生自愿报名,学校根据学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与特长测试情况,自主录取。

四、志愿填报

考生可填报4个升学志愿,其中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2个,其他普通高中学校2个。此外设立一个考生是否愿意服从分配志愿。没有被志愿学校录取,但有服从分配志愿的,由市教育局根据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调剂录取到生源不足的学校。没有填报志愿的,不予录取。

五、招生顺序

1、先保送生、特长生、区县生录取,后统一录取。6月中旬录取保送生,七月初录取特长生和区县择优生,7月中下旬组织市城区统一录取。

2、先民办学校录取,后公办学校录取。有民办学校志愿且交纳了择校费的,公办学校不再录取。

 3、公办学校严格按学生志愿顺序录取。

六、招生办法

(一)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办法

1、特长生招生办法

         市一中面向全市(含市直)招收体育、艺术(含美术、音乐)特长生55人。市七中面向全市(含市直)招收艺术(含美术、音乐)特长生330人,其中市直220人,区县(市)110人。市二中、六中可面向全市(含市直)各招收体育(市六中含飞苗)、艺术(含美术、音乐)特长生55人。

         学校制定特长生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向社会公布。有意愿的学生凭户口、学籍证,到学校报名,并参加学校组织的特长测试。

         学校根据特长测试成绩、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

         特长测试成绩和预录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批后,提前录取。

2、保送生招生办法

①市一中、二中、三中、六中和七中在本校初中部招收保送生。保送人数按照本校初中毕业生总数5%的比例下达。

②保送生平时文化成绩原则上在班级前20%以内,体育达标,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A等。符合保送条件的学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家长签署意见,学校组织考核,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审批。

③保送生于学业考试前录取,可以不参加全市初中学业考试。被录取的保送生不再填写招生志愿表,不再参加其他学校录取。

3、市一中面向区县(市)招生办法

①市一中可面向区县(市)招收110名文化择优生,由学校制定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②招生实行双向选择。学生凭学籍证、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证明等材料到学校报名,学校不组织任何形式的文化考试,学校根据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等情况,择优录取。

③录取结果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发录取通知书。

4、划线招生办法

①公办高中划线招生计划不包括保送生、特长生和面向区县(市)的择优生人数,也不包括学校自主招生人数。

②根据学业考试等级评价结果(含政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体育及综合素质评价,共8个等级),按统一划线录取人数120%的比例,确定入围学生。

③在入围学生中,根据学生语文、数学、英语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划线录取。

5、自主招生办法

①自主招生学校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计划为学校招生总计划的10%。

②招生对象为学业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达到最低控制标准且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③学校制定自主招生办法,报市教育局审批后,与统一划线招生一并进行。

(二)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办法

1、芷兰实验学校招生以市城区为主,汇文中学、英才中学招生区域不限。由学校制定招生方案,经市教育局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2、招生实行双向选择。学生凭户口、学籍证、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获奖证书等为依据,对市城区外的学生也可采取生源所在学校推荐、查看档案资料及音体美特长测试的办法,自主招生。

3、录取结果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发录取通知书。

(三)进城就读学生招生办法

1、在外地寄读的市城区户口学生要求回市城区就读的,凭户口、学籍证等证明材料向市教育局基教科提出申请。参加了市城区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参与市城区普通高中招生统一录取。没有参加市城区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原则上不能参与市城区统一录取,确因特殊原因要求回城就读的,由市教育局根据区县(市)审核的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安排到生源相对不足的普通高中学校。

2、进城务工农民子女要求进城就读的,凭户口、暂住证区县(市)审核的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证明材料,向市教育局基教科提出申请。由市教育局根据区县(市)审核的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安排到生源相对不足的普通高中学校。

七、时间安排

1、保送生招生录取时间:5月下旬开始,612上报保送生名单。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时间:5月下旬开始,614上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3、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时间:61820

4、初中毕业生填报志愿时间:62325日学生志愿汇总。

5、特长生测试和面试时间:6月下旬。

6、中考成绩查询时间:71

7、中考查卷(仅限语数英)申请时间:723日。

8、提前录取时间:7月上旬公办高中提前录取区县(市)新生及特长生;其他高中上报初录名单。

9、公办高中划线录取时间:7月中下旬。

10、高中新生军训时间:8月下旬。

11、全市统一开学时间:91

 

来源: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编辑:新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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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办法

发布时间:2007-10-23 00:00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浏览次数:

一、招生范围

1、市直普通高中主要招收武陵区、德山开发区和市直中学初中毕业生。在外地寄读回市城区参加了学业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可参加市直高中学校录取。

2、市一中、二中、三中、六中、七中面向本校初中部招收保送生。

3、市一中可面向区县(市)招收少量文化择优生。

4、市一中、二中、六中、七中可面向全市(含市直)招收少量音乐、美术、体育(“飞苗”)特长生。

5、芷兰实验学校、汇文中学、英才中学可面向全市(含市直)招收初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学校名称

     

总计划

       

班数

人数

保送生

特长生

自主招生

面向区县择优生

市一中

16

880

33

55

88

110

市二中

8

440

16

55

44

 

市三中

12

660

12

 

 

 

市六中

12

660

22

55

66

 

市七中

14

770

12

330

77

 

芷兰实验学校

8

440

 

 

 

 

汇文中学

6

330

 

 

 

 

英才中学

4

220

 

 

 

 

小计

80

4400

95

495

275

110

三、招生原则

1、公开公平的原则。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录取标准、录取结果,均向社会公布。整个招生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办普通高中依据学校招生计划和学生志愿情况,综合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与特长测试情况,择优录取。

3、双向选择的原则。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由学生自愿报名,学校根据学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与特长测试情况,自主录取。

四、志愿填报

考生可填报4个升学志愿,其中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2个,其他普通高中学校2个。此外设立一个考生是否愿意服从分配志愿。没有被志愿学校录取,但有服从分配志愿的,由市教育局根据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调剂录取到生源不足的学校。没有填报志愿的,不予录取。

五、招生顺序

1、先保送生、特长生、区县生录取,后统一录取。6月中旬录取保送生,七月初录取特长生和区县择优生,7月中下旬组织市城区统一录取。

2、先民办学校录取,后公办学校录取。有民办学校志愿且交纳了择校费的,公办学校不再录取。

 3、公办学校严格按学生志愿顺序录取。

六、招生办法

(一)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办法

1、特长生招生办法

         市一中面向全市(含市直)招收体育、艺术(含美术、音乐)特长生55人。市七中面向全市(含市直)招收艺术(含美术、音乐)特长生330人,其中市直220人,区县(市)110人。市二中、六中可面向全市(含市直)各招收体育(市六中含飞苗)、艺术(含美术、音乐)特长生55人。

         学校制定特长生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向社会公布。有意愿的学生凭户口、学籍证,到学校报名,并参加学校组织的特长测试。

         学校根据特长测试成绩、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

         特长测试成绩和预录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批后,提前录取。

2、保送生招生办法

①市一中、二中、三中、六中和七中在本校初中部招收保送生。保送人数按照本校初中毕业生总数5%的比例下达。

②保送生平时文化成绩原则上在班级前20%以内,体育达标,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A等。符合保送条件的学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家长签署意见,学校组织考核,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审批。

③保送生于学业考试前录取,可以不参加全市初中学业考试。被录取的保送生不再填写招生志愿表,不再参加其他学校录取。

3、市一中面向区县(市)招生办法

①市一中可面向区县(市)招收110名文化择优生,由学校制定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②招生实行双向选择。学生凭学籍证、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证明等材料到学校报名,学校不组织任何形式的文化考试,学校根据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等情况,择优录取。

③录取结果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发录取通知书。

4、划线招生办法

①公办高中划线招生计划不包括保送生、特长生和面向区县(市)的择优生人数,也不包括学校自主招生人数。

②根据学业考试等级评价结果(含政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体育及综合素质评价,共8个等级),按统一划线录取人数120%的比例,确定入围学生。

③在入围学生中,根据学生语文、数学、英语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划线录取。

5、自主招生办法

①自主招生学校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计划为学校招生总计划的10%。

②招生对象为学业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达到最低控制标准且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③学校制定自主招生办法,报市教育局审批后,与统一划线招生一并进行。

(二)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办法

1、芷兰实验学校招生以市城区为主,汇文中学、英才中学招生区域不限。由学校制定招生方案,经市教育局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2、招生实行双向选择。学生凭户口、学籍证、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获奖证书等为依据,对市城区外的学生也可采取生源所在学校推荐、查看档案资料及音体美特长测试的办法,自主招生。

3、录取结果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发录取通知书。

(三)进城就读学生招生办法

1、在外地寄读的市城区户口学生要求回市城区就读的,凭户口、学籍证等证明材料向市教育局基教科提出申请。参加了市城区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参与市城区普通高中招生统一录取。没有参加市城区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原则上不能参与市城区统一录取,确因特殊原因要求回城就读的,由市教育局根据区县(市)审核的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安排到生源相对不足的普通高中学校。

2、进城务工农民子女要求进城就读的,凭户口、暂住证区县(市)审核的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证明材料,向市教育局基教科提出申请。由市教育局根据区县(市)审核的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安排到生源相对不足的普通高中学校。

七、时间安排

1、保送生招生录取时间:5月下旬开始,612上报保送生名单。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时间:5月下旬开始,614上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3、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时间:61820

4、初中毕业生填报志愿时间:62325日学生志愿汇总。

5、特长生测试和面试时间:6月下旬。

6、中考成绩查询时间:71

7、中考查卷(仅限语数英)申请时间:723日。

8、提前录取时间:7月上旬公办高中提前录取区县(市)新生及特长生;其他高中上报初录名单。

9、公办高中划线录取时间:7月中下旬。

10、高中新生军训时间:8月下旬。

11、全市统一开学时间:91

 

来源: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编辑:新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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