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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教通〔2014〕97号
关于印发《2014年常德市一中新生部分招生计划逐步平均分配到初中学校工作方案》的
通 知
武陵区教育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宣教局、各市直学校:
《2014年常德市一中新生部分招生计划逐步平均分配到初中学校工作方案》已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4年常德市一中新生部分招生计划逐步平均分配到初中学校工作方案
常德市教育局
2014年6月3日
附件:
2014年常德市一中新生部分招生计划逐步
平均分配到初中学校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充分体现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市城区初中教育的优质、均衡、协调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常德市一中高中新生部分招生计划平均分配到初中学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相关工作。
组 长:诸戈文
副组长:庹朝君 李中英 唐会荣
成 员:谭绍清 李雅苹 朱海静 李井岗
各初中学校校长
三、分配指标
将2014年常德市一中高中新生招生计划总数的60%主要以初中毕业人数为基数,适当考虑初中学校现有办学水平,按比例分配到所有初中学校。
四、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将分配指标、分配原
则、分配办法等向社会公开,分配结果向社会公示。严格执行操作程序,设立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学生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强迫、干预、诱导学生违背自己意愿进行选择。
3.坚持平稳过渡的原则。以“平均分配”为最终目标,考虑到现阶段学校办学水平差异较大的实际,今年在平均分配为主的基础上对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适当上浮比例,对办学水平相对较低的学校,适当下浮比例,对相对独立的区域和学校适当下浮比例。
4.坚持择优录取的原则。市教育局将按分配到各校的指标数,在自愿填报志愿的学生中严格按“等级入围,分数定人”的办法择优录取。如果因志愿原因,在前20%的学生中不能完成分配计划,多余的指标将收回进行统一划线录取。
五、分配办法
1.分配生资格
⑴市直和武陵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所辖初中学校的学生;
⑵具有市城区中学正式学籍(含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转入、复学的学生);
⑶参加了常德市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
2.分配比例
⑴平均比例:分配到各学校指标总数为528人,今年市城区初中毕业生人数约为5754人,分配平均比例为9.18%。
⑵南坪中学、丹洲中学、芦山中学、白鹤山中学按平均比例分配。
⑶市四中、市五中、市十一中、市十三中、英语实验学校在平均比例的基础上上浮3%。
⑷去年中考平均分、合格率均较低的河洑中学在平均比例的基础上下浮5%。
⑸区域升学相对独立的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二中、崇德中学、石门桥镇中学)在平均比例的基础上下浮5%。
⑹以升入本校高中为主的市三中、市六中、市七中、常德外国语学校、芷兰实验学校在平均比例的基础上下浮5%。
3.操作程序
⑴填报志愿。中考成绩公布后,各学校学生根据自己意愿自主填报志愿。
⑵分校划线。市教育局根据学生填报志愿和中考成绩,按“等级入围,分数定人”的原则和分配到各校指标数,分校划定市一中分配生录取分数线,录取分数线低于市一中自主招生最低控制线的,以最低控制线为准,多余的指标收回,纳入统一划线计划。
⑶统一录取。市教育局根据录取分数线确定各校分配生名单,统一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要充分认识这项高中招生改革举措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工作的领导,指定专人负责,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各学校要在工作中利用教职工大会、学生大会、家长会向教职工、学生及家长广泛宣传有关政策,坚持正确引导,正面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采取得力措施防止优质生源流失外地。
2.尊重意愿,自主选择。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强迫、干预学生违背自己意愿进行选择。不准代替学生填写志愿,不得擅自更改学生志愿。
3.严肃纪律,确保公平。严格执行招生纪律,严禁学校虚假宣传,严禁买卖生源,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行为,一经发现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发布时间:2015-07-29 10:37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浏览次数:
常教通〔2014〕97号
关于印发《2014年常德市一中新生部分招生计划逐步平均分配到初中学校工作方案》的
通 知
武陵区教育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宣教局、各市直学校:
《2014年常德市一中新生部分招生计划逐步平均分配到初中学校工作方案》已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4年常德市一中新生部分招生计划逐步平均分配到初中学校工作方案
常德市教育局
2014年6月3日
附件:
2014年常德市一中新生部分招生计划逐步
平均分配到初中学校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充分体现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市城区初中教育的优质、均衡、协调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常德市一中高中新生部分招生计划平均分配到初中学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相关工作。
组 长:诸戈文
副组长:庹朝君 李中英 唐会荣
成 员:谭绍清 李雅苹 朱海静 李井岗
各初中学校校长
三、分配指标
将2014年常德市一中高中新生招生计划总数的60%主要以初中毕业人数为基数,适当考虑初中学校现有办学水平,按比例分配到所有初中学校。
四、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将分配指标、分配原
则、分配办法等向社会公开,分配结果向社会公示。严格执行操作程序,设立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学生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强迫、干预、诱导学生违背自己意愿进行选择。
3.坚持平稳过渡的原则。以“平均分配”为最终目标,考虑到现阶段学校办学水平差异较大的实际,今年在平均分配为主的基础上对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适当上浮比例,对办学水平相对较低的学校,适当下浮比例,对相对独立的区域和学校适当下浮比例。
4.坚持择优录取的原则。市教育局将按分配到各校的指标数,在自愿填报志愿的学生中严格按“等级入围,分数定人”的办法择优录取。如果因志愿原因,在前20%的学生中不能完成分配计划,多余的指标将收回进行统一划线录取。
五、分配办法
1.分配生资格
⑴市直和武陵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所辖初中学校的学生;
⑵具有市城区中学正式学籍(含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转入、复学的学生);
⑶参加了常德市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
2.分配比例
⑴平均比例:分配到各学校指标总数为528人,今年市城区初中毕业生人数约为5754人,分配平均比例为9.18%。
⑵南坪中学、丹洲中学、芦山中学、白鹤山中学按平均比例分配。
⑶市四中、市五中、市十一中、市十三中、英语实验学校在平均比例的基础上上浮3%。
⑷去年中考平均分、合格率均较低的河洑中学在平均比例的基础上下浮5%。
⑸区域升学相对独立的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二中、崇德中学、石门桥镇中学)在平均比例的基础上下浮5%。
⑹以升入本校高中为主的市三中、市六中、市七中、常德外国语学校、芷兰实验学校在平均比例的基础上下浮5%。
3.操作程序
⑴填报志愿。中考成绩公布后,各学校学生根据自己意愿自主填报志愿。
⑵分校划线。市教育局根据学生填报志愿和中考成绩,按“等级入围,分数定人”的原则和分配到各校指标数,分校划定市一中分配生录取分数线,录取分数线低于市一中自主招生最低控制线的,以最低控制线为准,多余的指标收回,纳入统一划线计划。
⑶统一录取。市教育局根据录取分数线确定各校分配生名单,统一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要充分认识这项高中招生改革举措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工作的领导,指定专人负责,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各学校要在工作中利用教职工大会、学生大会、家长会向教职工、学生及家长广泛宣传有关政策,坚持正确引导,正面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采取得力措施防止优质生源流失外地。
2.尊重意愿,自主选择。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强迫、干预学生违背自己意愿进行选择。不准代替学生填写志愿,不得擅自更改学生志愿。
3.严肃纪律,确保公平。严格执行招生纪律,严禁学校虚假宣传,严禁买卖生源,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行为,一经发现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