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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教育局对《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第217号提案》的回复
发布时间:2017-07-05 11:33  作者:陈诚 来源: 浏览次数:

 

常教案〔2017〕40号B类                                                                                                 签发人:唐汇诰

对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第217号提案的回复

朱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中小学班额过大的问题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4号)精神,适应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形势,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省《关于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市教育局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了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规划,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基本消除大班额计划的工作标准是:到2018年年底前将全市66人以上超大班额的比例控制在5%以内,之后不得新增超大班额,到2020年全部消除;到2020年年底前将全市56人以上大班额比例控制在10%以内,2020年之后大班额比例逐年降低,到2022年全面实行按标准班额办学。

全市义务教育大班额产生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城镇化催生大班额问题。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劳动力人口、家庭涌入城市,造成农村就读学生减少,以及农村学校布局调整,撤点并校等工作实施,助推大量学生转入城区学校,导致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突出。二是中心城区学位严重不足。现有中小学主要集中在老城区,原有规划预见性不强,导致布点多规模小,投入少条件差,随着城市快速发展,中心城区人口负荷越来越大,原有的教育资源已不能满足社会迫切需求。

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来消除大班额:

1.科学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布局。根据“科学合理、着眼长远、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原则,全面推动市、县两级城乡义务教育规划布局。督促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将学校的规划和建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督促各区县市教育部门做好学校规划和建设有关工作。教育规划方案要分层逐级予以论证,先由街道、乡镇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初级论证,然后报县委、政府研究审定,再向社会公示,最后上报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教育规划一旦确定,任何个人和部门都不得随意更改,确实需要更改的,必须报请同级政府和人大予以审议修改。

2.优先保障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改扩建用地。我们将积极向政府建议,要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中小学校建设标准,预留足够的义务教育学校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并严格实施,不能随意变更。实行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新建配套学校建设方案,相关部门应当书面征得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规划预留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用地用途,不得侵占其界线范围内的土地,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确需改变的,应当经依法批准,并安排不少于原学校建设用地有效面积的土地予以置换;置换的土地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服务半径、选址等要求,确保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用地不被侵占、挪用。对公办及非营利性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用地采取划拨方式供地。

3.有序扩大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学位供给。要根据实际需要,因地制宜,有序扩大城乡义务教育学位供给。一是抓住老城区改造机会扩大学位。对于老城区配套学校建设不足或者未达到配建学校标准的小规模居住区,当地政府要科学制定改造计划,统筹新建或扩建配套学校,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二是建设新区要同步落实学位。开发新区时,当地政府要严格执行《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以及《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的要求,及时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标准化学校建设。要实施“交钥匙”工程,确保配套学校建设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三是合理建设农村学校保障学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应逐步推进,成熟一批调整一批。要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成型和基础设施较好的农村地区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同时,按相关标准要求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学点)。确因生源减少需撤并学校的,应先建后撤。当地政府必须严格履行撤并方案的制定、论证、公示、报批等程序,并通过举行听证会等途径,广泛听取意见,保障群众充分参与监督的权力。

4.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和学籍管控。一是严格招生计划。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关政策合理下达各小学招生计划,严格控制招生规模,不得擅自增减招生计划。从2017年秋季招生时起,起始年级严格按平均班额小学45人,初中50人,高中55人的计划招生。二是严禁违规择校。科学划片招生,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三是实行阳光招生。城镇各小学招生开始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招生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四是规范编班行为。学校一律实行均衡编班教学,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重点班,各班教师要均衡配置。五是加强学籍管理。小学招生要坚决控制入学年龄(必须年满6周岁),严格执行学生转学的有关制度规定,严把转学入口关,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

5.提升薄弱学校和乡村教育质量。一是加强薄弱学校改造。全市要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薄弱学校的改造,全面改变我市薄弱学校面貌。二是补齐乡村教育短板。通过开展城乡对口帮扶和一体化办学、加强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和乡村校长教师培训、利用信息技术共享优质资源、将优质高中招生分配指标向乡村初中倾斜等方式,补齐短板。三是积极培养合格的乡村教师。结合乡村教育实际,定向培养能够承担多门学科教学任务的教师,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加大乡村教师的培训力度,每年教师培训指标向乡村倾斜。四是开齐开好课程。按照国家和省课程方案开足开好相关课程,在学科教学特别是品德、科学教学中突出实践环节,以学生为本,以乡土为根,确保综合实践和校外教育活动常态化。开展专题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等课程整合试点,进一步增强课程的基础性、适宜性和教学吸引力,着力提高乡村教育质量。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关注教育、支持教育,为教育发展建言献策。            

常德市教育局         

2017年7月5日         

联 系 人:龚宪武

联系单位:常德市教育局基教科    联系电话:7717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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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教育局对《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第217号提案》的回复

发布时间:2017-07-05 11:33  作者:陈诚 来源: 浏览次数:

 

常教案〔2017〕40号B类                                                                                                 签发人:唐汇诰

对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第217号提案的回复

朱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中小学班额过大的问题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4号)精神,适应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形势,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省《关于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市教育局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了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规划,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基本消除大班额计划的工作标准是:到2018年年底前将全市66人以上超大班额的比例控制在5%以内,之后不得新增超大班额,到2020年全部消除;到2020年年底前将全市56人以上大班额比例控制在10%以内,2020年之后大班额比例逐年降低,到2022年全面实行按标准班额办学。

全市义务教育大班额产生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城镇化催生大班额问题。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劳动力人口、家庭涌入城市,造成农村就读学生减少,以及农村学校布局调整,撤点并校等工作实施,助推大量学生转入城区学校,导致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突出。二是中心城区学位严重不足。现有中小学主要集中在老城区,原有规划预见性不强,导致布点多规模小,投入少条件差,随着城市快速发展,中心城区人口负荷越来越大,原有的教育资源已不能满足社会迫切需求。

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来消除大班额:

1.科学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布局。根据“科学合理、着眼长远、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原则,全面推动市、县两级城乡义务教育规划布局。督促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将学校的规划和建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督促各区县市教育部门做好学校规划和建设有关工作。教育规划方案要分层逐级予以论证,先由街道、乡镇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初级论证,然后报县委、政府研究审定,再向社会公示,最后上报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教育规划一旦确定,任何个人和部门都不得随意更改,确实需要更改的,必须报请同级政府和人大予以审议修改。

2.优先保障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改扩建用地。我们将积极向政府建议,要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中小学校建设标准,预留足够的义务教育学校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并严格实施,不能随意变更。实行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新建配套学校建设方案,相关部门应当书面征得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规划预留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用地用途,不得侵占其界线范围内的土地,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确需改变的,应当经依法批准,并安排不少于原学校建设用地有效面积的土地予以置换;置换的土地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服务半径、选址等要求,确保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用地不被侵占、挪用。对公办及非营利性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用地采取划拨方式供地。

3.有序扩大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学位供给。要根据实际需要,因地制宜,有序扩大城乡义务教育学位供给。一是抓住老城区改造机会扩大学位。对于老城区配套学校建设不足或者未达到配建学校标准的小规模居住区,当地政府要科学制定改造计划,统筹新建或扩建配套学校,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二是建设新区要同步落实学位。开发新区时,当地政府要严格执行《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以及《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的要求,及时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标准化学校建设。要实施“交钥匙”工程,确保配套学校建设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三是合理建设农村学校保障学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应逐步推进,成熟一批调整一批。要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成型和基础设施较好的农村地区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同时,按相关标准要求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学点)。确因生源减少需撤并学校的,应先建后撤。当地政府必须严格履行撤并方案的制定、论证、公示、报批等程序,并通过举行听证会等途径,广泛听取意见,保障群众充分参与监督的权力。

4.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和学籍管控。一是严格招生计划。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关政策合理下达各小学招生计划,严格控制招生规模,不得擅自增减招生计划。从2017年秋季招生时起,起始年级严格按平均班额小学45人,初中50人,高中55人的计划招生。二是严禁违规择校。科学划片招生,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三是实行阳光招生。城镇各小学招生开始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招生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四是规范编班行为。学校一律实行均衡编班教学,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重点班,各班教师要均衡配置。五是加强学籍管理。小学招生要坚决控制入学年龄(必须年满6周岁),严格执行学生转学的有关制度规定,严把转学入口关,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

5.提升薄弱学校和乡村教育质量。一是加强薄弱学校改造。全市要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薄弱学校的改造,全面改变我市薄弱学校面貌。二是补齐乡村教育短板。通过开展城乡对口帮扶和一体化办学、加强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和乡村校长教师培训、利用信息技术共享优质资源、将优质高中招生分配指标向乡村初中倾斜等方式,补齐短板。三是积极培养合格的乡村教师。结合乡村教育实际,定向培养能够承担多门学科教学任务的教师,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加大乡村教师的培训力度,每年教师培训指标向乡村倾斜。四是开齐开好课程。按照国家和省课程方案开足开好相关课程,在学科教学特别是品德、科学教学中突出实践环节,以学生为本,以乡土为根,确保综合实践和校外教育活动常态化。开展专题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等课程整合试点,进一步增强课程的基础性、适宜性和教学吸引力,着力提高乡村教育质量。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关注教育、支持教育,为教育发展建言献策。            

常德市教育局         

2017年7月5日         

联 系 人:龚宪武

联系单位:常德市教育局基教科    联系电话:7717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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