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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教案〔2017〕36号B类 签发人:唐汇诰
对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36号建议的回复
鲁祖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出台〈常德市校车服务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校车安全监管工作,早在2012年6月就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 13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校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实施方案,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监督、公司管理、财政补贴”的校车管理模式。
按照相关要求,在目前我市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任务较重的情况下,各级财政部门均加大了校车运营经费投入力度,2012-2016年,全市财政部门共投入1.6亿元,专项用于运营校车的保险购置、运营亏损、安全奖励、公司服务费及新车购置等补助等,与我省其他市州相比,我市的扶持力度较大。
按照现行分级负担、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管理体制,校车运营管理是以区县市政府为责任主体,我市各区县市财政也都根据本地实际出台了相应的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由于校车运营管理问题涉及方方面面,全市总体上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财政保障机制。明年市财政将视财力情况设立校车安全工程专项奖补资金,并结合我市校车安全运营的实际,制定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照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改革核心点:一是市财政不能从省直管县(市)分享任何财税收入;二是中央、省对省直管县(市)转移支付补助,市财政没有重新分配权;三是市财政不再承担对省直管县(市)新增支出责任),市级专项资金将主要用于市级及市辖区校车安全运营方面的奖补。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支持!
常德市教育局
2017年5月26日
签 发 人:唐汇诰 联 系 人:辛晓明
联系单位:常德市教育局安全科 联系电话:7723550
发布时间:2017-05-26 15:58 作者:陈诚 来源: 浏览次数:
常教案〔2017〕36号B类 签发人:唐汇诰
对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36号建议的回复
鲁祖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出台〈常德市校车服务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校车安全监管工作,早在2012年6月就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 13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校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实施方案,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监督、公司管理、财政补贴”的校车管理模式。
按照相关要求,在目前我市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任务较重的情况下,各级财政部门均加大了校车运营经费投入力度,2012-2016年,全市财政部门共投入1.6亿元,专项用于运营校车的保险购置、运营亏损、安全奖励、公司服务费及新车购置等补助等,与我省其他市州相比,我市的扶持力度较大。
按照现行分级负担、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管理体制,校车运营管理是以区县市政府为责任主体,我市各区县市财政也都根据本地实际出台了相应的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由于校车运营管理问题涉及方方面面,全市总体上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财政保障机制。明年市财政将视财力情况设立校车安全工程专项奖补资金,并结合我市校车安全运营的实际,制定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照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改革核心点:一是市财政不能从省直管县(市)分享任何财税收入;二是中央、省对省直管县(市)转移支付补助,市财政没有重新分配权;三是市财政不再承担对省直管县(市)新增支出责任),市级专项资金将主要用于市级及市辖区校车安全运营方面的奖补。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支持!
常德市教育局
2017年5月26日
签 发 人:唐汇诰 联 系 人:辛晓明
联系单位:常德市教育局安全科 联系电话:7723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