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彭明建:统一思想 精心组织 认真抓好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工作实绩督导考核工作
发布时间:2004-11-29 00:00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浏览次数: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彭明建
同志们:

为了加快实施科教兴常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大力推动我市教育特别是农村教育发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实施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和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工作实绩督导考核制度。这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工作。对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工作实绩的督导考核,由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和市教育局牵头,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具体组织实施。下面,我着重就党委组织部门如何抓好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工作实绩督导考核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形成共识
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教育振兴,全民有责。实施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工作实绩督导考核制度,是加快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创新举措,是督促领导干部认真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有力手段,同时也是加强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建设的有效途径。各区县(市)委组织部门的同志务必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定上来。

第一,实施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工作实绩督导考核,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把教育工作作为考核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方面,有利于引导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改变那种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忽视教育工作尤其是忽视农村教育工作的做法;能够督促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在抓好经济发展的同时,重视抓好教育事业的发展,真正为教育发展出实招、办实事,真正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从而创造有益于社会、造福于人民的政绩。

第二,实施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工作实绩督导考核,有利于贯彻党管人才的原则。
教育是培养人才的基础工程。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就必须落实各级党委抓教育工作的责任。党委组织部门在人才工作中履行着牵头抓总的重要职责,要大胆探索落实党管人才原则的新途径。实施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工作实绩督导考核制度,就是落实党管人才原则的具体体现,是组织部门履行人才工作牵头抓总职责的重要举措。要通过实施这项制度,督促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在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的前提下,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

第三,实施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工作实绩督导考核,有利于保障教育优先发展。
在实行“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后,县级党委、政府肩负着发展教育更为直接的责任。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工作实绩督导考核制度,对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教育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县域教育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制定了一套评估考核办法。认真实施这项制度,对于有效地指导和督促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扎实地、负责任地抓好教育工作,保障教育的优先发展,从而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

二、明确内容,突出重点
实施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工作实绩督导考核,根本的目的是强化党政领导抓教育的责任,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教育工作千头万绪,任务繁重,督导考核工作要明确内容,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地进行。当前,要围绕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难点和热点,突出把握住五个重点:

一是要考核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
抓好教育,是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职责。领导干部对法定职责是否明确,履行职责是否认真,对教育事业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在督导考核工作中,首先要考核其依法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看是否把教育工作列入了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在研究和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时,是否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是否制定了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切实予以保证;是否建立了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主要领导是否履行了教育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是否经常深入学校,指导和支持教育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二是要考核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依法保障教育投入的情况。
落实县级党委、政府及其领导干部抓教育的责任,核心任务是必须依法保证对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的投入。在督导考核工作中,要认真核查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看是否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调整县级财政支出结构,优先安排教育所需经费;是否依法落实了教育经费的“两个比例”、“三个增长”;是否真正实现了“保工资、保入学、保安全、保运转”的基本目标;是否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政策,落实“以县统筹,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保障教育经费稳定的来源;是否存在截留、平调、挪用教育专项经费、上级转移支付及中小学学杂费等情况;是否改革教育经费投入体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捐资助学、出资办学,建立起教育投入的多种渠道。

三是要考核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改善教育发展环境的情况。
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教育的发展需要良好的社会环境,离不开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在教育发展环境形成的过程中,县级党委、政府及其领导干部发挥着重要的示范和主导作用。因此,要通过督导考核,督促县级党委、政府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认真履行改善教育发展环境的责任,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组织相关部门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力度,切实保护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禁止有关职能部门对学校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确保教育健康发展。

四是要考核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重视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情况。
教师是培养人才的人才,是教育的第一资源。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创造和提供优质教育资源的基本保证,是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所在。因此,在督导考核工作中,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内容。要通过督导考核,督促县级党委、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干部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地位,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让广大教师安居乐业;关心教师的培养培训,为教师的进步和发展创造条件,促进教育队伍素质的提高;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用好管好教师,促进教师队伍结构的优化。

五是要考核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抓教育发展水平的情况。
教育发展水平是一个硬性指标,它反映了一个地方的教育发展状况和普及程度,体现了这个地方的教育工作好坏。衡量一个地方党委、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干部抓教育工作是否称职、是否有成效,最终要看当地教育的实际发展水平和发展速度。把教育发展水平列入督导考核的重点,就是要督促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加大教育工作力度,积极采取措施,落实责任,促进当地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

三、强化责任、抓好落实

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工作实绩的督导考核,是一项新的工作,它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必须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考核工作主要由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负责。各区县(市)委组织部要配合政府教育部门抓好考核制度的落实,确保督导考核工作取得实效。

首先,要强化督导考核工作的责任。
对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实绩的督导考核,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必须建立在“责任”二字的基础上,建立责任制,落实责任人。党委组织部门要认真履行考核责任,建立防止考核失真、失效的责任机制,与教育行政部门及教育督导部门一道,把考核工作抓细、抓实、抓好。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落实持证考核制度、考核监督制度和考核责任追究制度。对参加考核的人员要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要开通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广泛接受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离退休老干部的监督。对因主观原因造成考核工作失误和制度落实不力的,要及时批评,认真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不能很好履行职责、提供虚假情况、考核失真或违反有关纪律的人员,应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取消考核资格、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以确保职有所司,责有所归。

其次,要严格督导考核工作的程序。
严格程序是考核工作得以规范、有序、高效运行的保证。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工作实绩督导考核的基本程序是:县级自查自评、市级督导考核、省级抽查审定。各区县(市)要认真对照考核指标体系,由下而上扎实开展自查自评,真正把自查自评过程变为自我检查、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过程。如果在考核工作中程序不严,就势必导致以虚代实、以劣充优、以假乱真等现象发生,最后贻害教育,让学校担心、师生操心、群众寒心,这种情况必须坚决杜绝。要通过一丝不苟、认认真真的督导考核,对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教育工作实绩作出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

第三,要完善督导考核工作的方法。
在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工作实绩督导考核工作中,要坚持公议与公示相结合、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传统考核手段与现代考核手段相结合。要充分运用群众评议、领导评鉴、横向考核、组织鉴定等方法,并积极推行教育工作实绩考核公示制度,让广大干部群众发表意见和举报问题,以便于进一步扩大征求意见的范围,落实群众在干部考核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使考核工作更加公开透明。要加大日常考核力度,多渠道地对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抓教育的情况进行了解和考核。要在正确运用传统考核手段的同时,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提高考核工作的效率与准确性。

第四,要抓好督导考核结果的运用。
督导考核结果的运用既是考核工作的核心环节,又是形成正确用人导向的最好体现。要把考核结果作为对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作为表彰奖励、提拔使用或责任追究的重要参考。考核结束后,要将结果在适当的范围内进行公布,并建立相应的反馈体系,让干部群众了解考核情况,使优秀者有一种成就感、荣誉感;不合格者产生一种压力感、危机感。对连续两年督导考核评为优秀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表彰奖励;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给予“黄牌”警告;连续三年不合格的,在公务员考核中只能评为不称职等次;问题突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总之,党委组织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下,认真抓好县级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实绩督导考核工作,为推动教育改革与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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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4-11-29 00:00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浏览次数: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彭明建
同志们:

为了加快实施科教兴常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大力推动我市教育特别是农村教育发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实施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和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工作实绩督导考核制度。这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工作。对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工作实绩的督导考核,由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和市教育局牵头,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具体组织实施。下面,我着重就党委组织部门如何抓好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工作实绩督导考核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形成共识
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教育振兴,全民有责。实施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工作实绩督导考核制度,是加快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创新举措,是督促领导干部认真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有力手段,同时也是加强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建设的有效途径。各区县(市)委组织部门的同志务必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定上来。

第一,实施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工作实绩督导考核,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把教育工作作为考核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方面,有利于引导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改变那种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忽视教育工作尤其是忽视农村教育工作的做法;能够督促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在抓好经济发展的同时,重视抓好教育事业的发展,真正为教育发展出实招、办实事,真正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从而创造有益于社会、造福于人民的政绩。

第二,实施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工作实绩督导考核,有利于贯彻党管人才的原则。
教育是培养人才的基础工程。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就必须落实各级党委抓教育工作的责任。党委组织部门在人才工作中履行着牵头抓总的重要职责,要大胆探索落实党管人才原则的新途径。实施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工作实绩督导考核制度,就是落实党管人才原则的具体体现,是组织部门履行人才工作牵头抓总职责的重要举措。要通过实施这项制度,督促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在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的前提下,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

第三,实施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工作实绩督导考核,有利于保障教育优先发展。
在实行“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后,县级党委、政府肩负着发展教育更为直接的责任。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工作实绩督导考核制度,对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教育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县域教育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制定了一套评估考核办法。认真实施这项制度,对于有效地指导和督促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扎实地、负责任地抓好教育工作,保障教育的优先发展,从而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

二、明确内容,突出重点
实施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工作实绩督导考核,根本的目的是强化党政领导抓教育的责任,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教育工作千头万绪,任务繁重,督导考核工作要明确内容,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地进行。当前,要围绕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难点和热点,突出把握住五个重点:

一是要考核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
抓好教育,是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职责。领导干部对法定职责是否明确,履行职责是否认真,对教育事业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在督导考核工作中,首先要考核其依法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看是否把教育工作列入了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在研究和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时,是否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是否制定了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切实予以保证;是否建立了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主要领导是否履行了教育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是否经常深入学校,指导和支持教育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二是要考核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依法保障教育投入的情况。
落实县级党委、政府及其领导干部抓教育的责任,核心任务是必须依法保证对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的投入。在督导考核工作中,要认真核查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看是否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调整县级财政支出结构,优先安排教育所需经费;是否依法落实了教育经费的“两个比例”、“三个增长”;是否真正实现了“保工资、保入学、保安全、保运转”的基本目标;是否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政策,落实“以县统筹,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保障教育经费稳定的来源;是否存在截留、平调、挪用教育专项经费、上级转移支付及中小学学杂费等情况;是否改革教育经费投入体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捐资助学、出资办学,建立起教育投入的多种渠道。

三是要考核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改善教育发展环境的情况。
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教育的发展需要良好的社会环境,离不开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在教育发展环境形成的过程中,县级党委、政府及其领导干部发挥着重要的示范和主导作用。因此,要通过督导考核,督促县级党委、政府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认真履行改善教育发展环境的责任,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组织相关部门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力度,切实保护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禁止有关职能部门对学校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确保教育健康发展。

四是要考核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重视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情况。
教师是培养人才的人才,是教育的第一资源。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创造和提供优质教育资源的基本保证,是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所在。因此,在督导考核工作中,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内容。要通过督导考核,督促县级党委、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干部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地位,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让广大教师安居乐业;关心教师的培养培训,为教师的进步和发展创造条件,促进教育队伍素质的提高;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用好管好教师,促进教师队伍结构的优化。

五是要考核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抓教育发展水平的情况。
教育发展水平是一个硬性指标,它反映了一个地方的教育发展状况和普及程度,体现了这个地方的教育工作好坏。衡量一个地方党委、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干部抓教育工作是否称职、是否有成效,最终要看当地教育的实际发展水平和发展速度。把教育发展水平列入督导考核的重点,就是要督促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加大教育工作力度,积极采取措施,落实责任,促进当地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

三、强化责任、抓好落实

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工作实绩的督导考核,是一项新的工作,它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必须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考核工作主要由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负责。各区县(市)委组织部要配合政府教育部门抓好考核制度的落实,确保督导考核工作取得实效。

首先,要强化督导考核工作的责任。
对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实绩的督导考核,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必须建立在“责任”二字的基础上,建立责任制,落实责任人。党委组织部门要认真履行考核责任,建立防止考核失真、失效的责任机制,与教育行政部门及教育督导部门一道,把考核工作抓细、抓实、抓好。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落实持证考核制度、考核监督制度和考核责任追究制度。对参加考核的人员要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要开通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广泛接受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离退休老干部的监督。对因主观原因造成考核工作失误和制度落实不力的,要及时批评,认真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不能很好履行职责、提供虚假情况、考核失真或违反有关纪律的人员,应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取消考核资格、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以确保职有所司,责有所归。

其次,要严格督导考核工作的程序。
严格程序是考核工作得以规范、有序、高效运行的保证。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工作实绩督导考核的基本程序是:县级自查自评、市级督导考核、省级抽查审定。各区县(市)要认真对照考核指标体系,由下而上扎实开展自查自评,真正把自查自评过程变为自我检查、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过程。如果在考核工作中程序不严,就势必导致以虚代实、以劣充优、以假乱真等现象发生,最后贻害教育,让学校担心、师生操心、群众寒心,这种情况必须坚决杜绝。要通过一丝不苟、认认真真的督导考核,对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教育工作实绩作出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

第三,要完善督导考核工作的方法。
在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工作实绩督导考核工作中,要坚持公议与公示相结合、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传统考核手段与现代考核手段相结合。要充分运用群众评议、领导评鉴、横向考核、组织鉴定等方法,并积极推行教育工作实绩考核公示制度,让广大干部群众发表意见和举报问题,以便于进一步扩大征求意见的范围,落实群众在干部考核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使考核工作更加公开透明。要加大日常考核力度,多渠道地对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抓教育的情况进行了解和考核。要在正确运用传统考核手段的同时,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提高考核工作的效率与准确性。

第四,要抓好督导考核结果的运用。
督导考核结果的运用既是考核工作的核心环节,又是形成正确用人导向的最好体现。要把考核结果作为对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作为表彰奖励、提拔使用或责任追究的重要参考。考核结束后,要将结果在适当的范围内进行公布,并建立相应的反馈体系,让干部群众了解考核情况,使优秀者有一种成就感、荣誉感;不合格者产生一种压力感、危机感。对连续两年督导考核评为优秀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表彰奖励;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给予“黄牌”警告;连续三年不合格的,在公务员考核中只能评为不称职等次;问题突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总之,党委组织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下,认真抓好县级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实绩督导考核工作,为推动教育改革与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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