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吴启迪介绍国家示范高职院校建设计划总体框架
发布时间:2006-11-27 00:00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浏览次数:

 

来源:人民网

      今天(11月13日)上午,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有关情况。

    教育部副部长吴启迪在会上介绍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总体框架:

    第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主要内容总体来说有五个方面:1.提高示范院校的整体办学水平,这个主要包括示范院校基本建设和教学基础设施水平为主。另外高水平、“双师”素质和“双师”结构建设。另外和行业与企业开发利用的关系,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逐步扩大国际影响等等这些方面。这是在整体办学水平的提高。

    2.大力推进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工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一个专业设置和招生规模的计划和调整的机制,也就是形成比较灵活的机制。突出职业道德教育,改进人才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探索职业要求和专业教学计划有机结合的途径和方式。就是培养人才模式方面。根据高技能培养的实际需要,改进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评价方式,建成一大批体现岗位技能要求、促进学生实现操作能力培养的优质核心课程和特色教材。这实际上是在教学方面一系列的改革工作。

    3.加强重点专业领域建设工作,国家将在100所左右选出一批办学理念先进、产学结合紧密、特色鲜明、就业率,高度的专业进行重点支持。要求这些重点支持的专业能够努力培养和引进一批基础理论扎实、教学实践能力突出的专业带头人和教学骨干,也就是师资。建设一批融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开发功能于一体的实训基地或车间。合作开发一批体现工学结合特色的课程体系,这就是课程建设。并且在这个基础上围绕这批重点建设的专业,还要建设一个相关的专业,比如由地方和学校一起来建设,就是和重点建设基础相关的,内在联系紧密的,资源可以共享的专业,也就是一个专业群。形成以重点专业建设为龙头,相关专业为支撑的重点建设专业群,提高示范院校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这是几个重点专业领域,围绕重点专业领域也有一些相关的专业一起发展。而且要和经济发展紧密相连。

    4.努力增强社会服务领域。示范院校要积极的为社会提供技术开发与服务,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努力为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以及转移农村劳动力提供服务。积极开展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对口之间与交流,主动为区域内职业院校的师资进行培训,促进地区职业教育发展。这个是指学校的辐射能力,也就是它有很多为社会服务的功能,它不仅个搞学历方面的教育,也要搞培训,为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做贡献,同时也为提高地区劳动者素质服务,比如一些落后地区,这些学校也支持这些落后地区的发展。而且为自己区域内的师资培训作出贡献。这是其他的社会服务能力。

    5.开展共享型的专业教学资源库工作。这是我们比较大的计划。我们计划针对需求量大、覆盖面广的专业,有重点的支持、开发、研制若干共享型的专业教学资源库,利用IT的技术使得全国高等学校共享资源,资源库的主要内容包括,转教学的目标与标准、精品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实验实训、教学指导、学习评价等要素。专业教学资源库的建设将有利于规范专业教学的基本要求,共享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双证书”的体系,也将建设公共服务。在这些学校也最好的教材、课程,以及最好的教师,把它建成资源库以后,实现全国共享。

    二、关于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实施。从2006―2010年5年内,分年度逐步实行。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以采取地方推荐、专家评审、年度考核、分期安排的程序进行操作。中央财政对入选的示范院校实行经费一次确定,三年到位。教育部和财政部两个部对项目进行逐年考核,适时调整,特别是对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院校将终止立项和支持。

    2006年重点制定建设项目的总体规划和管理办法,并且启动第一批30所左右的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2007年在继续执行首批示范院校项目建设的同时,启动第二批40所左右示范院校项目建设。同时启动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的建设。2008年我们将完成首批示范院校项目建设,并且进行验收,也就是说2006年做的那批就要对其进行验收。继续执行第二批项目建设,启动第三批示范院校项目建设。2009――2010年这两年当中继续执行第三批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完成第二批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及验收,2010年完成第三批项目建设及验收,对淘汰的漏额数进行补充。也就是说,前几所有不行的,后面进行补充,对于突出的院校进行突出的奖励和表彰。

    三、关于确保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顺利有效实施,我们应该为计划的实施营造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这中间我们想谈几点:

    1.必须明确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的责任主体。建设计划的实施要以地方投入为主,积极吸纳社会企业的资金,中央财政是进行引导和推广的作用。“十一五”期间除了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教学实训条件的改善、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培养、课程体系的改革以及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建设等项目之外,更重要的是各地要把示范型教学纳入本地区教育发展的规划,优化发展环境,强化对示范院校的支持力度。

    此外各地要充分调动行业、企业和院校的积极性,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多渠道的筹措经费,满足示范院校建设的需要,保证建设资金的足额到位。在我们评选这100所左右学校当中,我们对于这些改革好的学校是有几个体系,就是能够广泛吸纳社会资金,能够争取多渠道筹措经费的学校,是更加具有活力的一些学校,是改革比较好的学校,这是我们评价标准里面也谈到这一点。

    2.中央和地方都要制定相关政策,支持示范院校的改革试点工作。例如为了保证生源质量,我们现在初步考虑,也可能优先考虑招生的批次,鼓励开展单独招生试点,对于这样的示范性院校。为提高社会服务的能力,应该支持示范性院校根据社会发展需要灵活运用。加大助学力度,优先落实国家奖助学金资助政策,关心贫困家庭学生,这些学校里面可能多招一些贫困学生,我们多进行一些资助。鼓励企业和示范院校共同建立示范基地,建立产学结合的机制,这一点来说,学校非常重要。

    要求示范性院校积极建立职业技能示范机构,使学生考核之后,同时可以获得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能力证书。加强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我们支持各个院校、各个部门的相关配合。鼓励示范院校与其他相关院校以及行业企业间的配合,统筹办学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建设计划的实施,成效显著的示范院校的负责人,应该给予表彰和奖励。

    3.示范院校要在改革办学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上多下工夫。例如示范院校要科学合理的调整和设置专业,主动改革课程体系的教学内容,把职业岗位所需要的关键能力的培养融入到我们的专业教学的体系当中,增强毕业生的就业竞争领域,积极改革以课堂和教师为中心的传统教学组织性要把理论知识学习、实践能力培养和综合素质提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根据区域和行业人才需求情况,以及职业技术和职业岗位的特点,积极探索弹性学制和以学分制为主要内容的灵活的教学环境制度,加快区域和行业高技能、紧缺人才的培养。这些都必须要改革,才能使人才更加适应就业的需要。

    4.强调管理。刚才周部长在会上非常强调这一点。为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氛围,保证示范性院校的改革试点取得时效,确保资金利用效益。我们两个部都要建设公共的管理平台,建立信息采集和绩效监控体系。此外高等职业教育热点和难点问题,我们应该开展战略性的研究,提供决策咨询。在这里,我们特别强调,在积极发展的过程当中,要规范管理重要性。我们也知道,最近在有些职业学校里面发现一些情况。刚才周部长还强调了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德育教育,当然其中重点是职业道德的教育。我们在这里强调管理问题。

    我们相信,随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有效实施,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的体系一定逐步有所呈现,并且推动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实现高等职业教育和社会相互促进的和谐局面,使高等职业教育真正成为区域发展的有力支撑。周部长也向我们提出一个很高的要求,就是中国的高等职业教育有可能在世界上实现其非常大的特色,成为规模最大、最先进的教育体系。我想,我们也是可以逐步做到的。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开 > 政务公开 > 领导讲话

吴启迪介绍国家示范高职院校建设计划总体框架

发布时间:2006-11-27 00:00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浏览次数:

 

来源:人民网

      今天(11月13日)上午,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有关情况。

    教育部副部长吴启迪在会上介绍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总体框架:

    第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主要内容总体来说有五个方面:1.提高示范院校的整体办学水平,这个主要包括示范院校基本建设和教学基础设施水平为主。另外高水平、“双师”素质和“双师”结构建设。另外和行业与企业开发利用的关系,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逐步扩大国际影响等等这些方面。这是在整体办学水平的提高。

    2.大力推进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工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一个专业设置和招生规模的计划和调整的机制,也就是形成比较灵活的机制。突出职业道德教育,改进人才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探索职业要求和专业教学计划有机结合的途径和方式。就是培养人才模式方面。根据高技能培养的实际需要,改进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评价方式,建成一大批体现岗位技能要求、促进学生实现操作能力培养的优质核心课程和特色教材。这实际上是在教学方面一系列的改革工作。

    3.加强重点专业领域建设工作,国家将在100所左右选出一批办学理念先进、产学结合紧密、特色鲜明、就业率,高度的专业进行重点支持。要求这些重点支持的专业能够努力培养和引进一批基础理论扎实、教学实践能力突出的专业带头人和教学骨干,也就是师资。建设一批融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开发功能于一体的实训基地或车间。合作开发一批体现工学结合特色的课程体系,这就是课程建设。并且在这个基础上围绕这批重点建设的专业,还要建设一个相关的专业,比如由地方和学校一起来建设,就是和重点建设基础相关的,内在联系紧密的,资源可以共享的专业,也就是一个专业群。形成以重点专业建设为龙头,相关专业为支撑的重点建设专业群,提高示范院校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这是几个重点专业领域,围绕重点专业领域也有一些相关的专业一起发展。而且要和经济发展紧密相连。

    4.努力增强社会服务领域。示范院校要积极的为社会提供技术开发与服务,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努力为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以及转移农村劳动力提供服务。积极开展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对口之间与交流,主动为区域内职业院校的师资进行培训,促进地区职业教育发展。这个是指学校的辐射能力,也就是它有很多为社会服务的功能,它不仅个搞学历方面的教育,也要搞培训,为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做贡献,同时也为提高地区劳动者素质服务,比如一些落后地区,这些学校也支持这些落后地区的发展。而且为自己区域内的师资培训作出贡献。这是其他的社会服务能力。

    5.开展共享型的专业教学资源库工作。这是我们比较大的计划。我们计划针对需求量大、覆盖面广的专业,有重点的支持、开发、研制若干共享型的专业教学资源库,利用IT的技术使得全国高等学校共享资源,资源库的主要内容包括,转教学的目标与标准、精品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实验实训、教学指导、学习评价等要素。专业教学资源库的建设将有利于规范专业教学的基本要求,共享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双证书”的体系,也将建设公共服务。在这些学校也最好的教材、课程,以及最好的教师,把它建成资源库以后,实现全国共享。

    二、关于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实施。从2006―2010年5年内,分年度逐步实行。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以采取地方推荐、专家评审、年度考核、分期安排的程序进行操作。中央财政对入选的示范院校实行经费一次确定,三年到位。教育部和财政部两个部对项目进行逐年考核,适时调整,特别是对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院校将终止立项和支持。

    2006年重点制定建设项目的总体规划和管理办法,并且启动第一批30所左右的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2007年在继续执行首批示范院校项目建设的同时,启动第二批40所左右示范院校项目建设。同时启动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的建设。2008年我们将完成首批示范院校项目建设,并且进行验收,也就是说2006年做的那批就要对其进行验收。继续执行第二批项目建设,启动第三批示范院校项目建设。2009――2010年这两年当中继续执行第三批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完成第二批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及验收,2010年完成第三批项目建设及验收,对淘汰的漏额数进行补充。也就是说,前几所有不行的,后面进行补充,对于突出的院校进行突出的奖励和表彰。

    三、关于确保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顺利有效实施,我们应该为计划的实施营造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这中间我们想谈几点:

    1.必须明确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的责任主体。建设计划的实施要以地方投入为主,积极吸纳社会企业的资金,中央财政是进行引导和推广的作用。“十一五”期间除了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教学实训条件的改善、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培养、课程体系的改革以及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建设等项目之外,更重要的是各地要把示范型教学纳入本地区教育发展的规划,优化发展环境,强化对示范院校的支持力度。

    此外各地要充分调动行业、企业和院校的积极性,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多渠道的筹措经费,满足示范院校建设的需要,保证建设资金的足额到位。在我们评选这100所左右学校当中,我们对于这些改革好的学校是有几个体系,就是能够广泛吸纳社会资金,能够争取多渠道筹措经费的学校,是更加具有活力的一些学校,是改革比较好的学校,这是我们评价标准里面也谈到这一点。

    2.中央和地方都要制定相关政策,支持示范院校的改革试点工作。例如为了保证生源质量,我们现在初步考虑,也可能优先考虑招生的批次,鼓励开展单独招生试点,对于这样的示范性院校。为提高社会服务的能力,应该支持示范性院校根据社会发展需要灵活运用。加大助学力度,优先落实国家奖助学金资助政策,关心贫困家庭学生,这些学校里面可能多招一些贫困学生,我们多进行一些资助。鼓励企业和示范院校共同建立示范基地,建立产学结合的机制,这一点来说,学校非常重要。

    要求示范性院校积极建立职业技能示范机构,使学生考核之后,同时可以获得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能力证书。加强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我们支持各个院校、各个部门的相关配合。鼓励示范院校与其他相关院校以及行业企业间的配合,统筹办学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建设计划的实施,成效显著的示范院校的负责人,应该给予表彰和奖励。

    3.示范院校要在改革办学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上多下工夫。例如示范院校要科学合理的调整和设置专业,主动改革课程体系的教学内容,把职业岗位所需要的关键能力的培养融入到我们的专业教学的体系当中,增强毕业生的就业竞争领域,积极改革以课堂和教师为中心的传统教学组织性要把理论知识学习、实践能力培养和综合素质提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根据区域和行业人才需求情况,以及职业技术和职业岗位的特点,积极探索弹性学制和以学分制为主要内容的灵活的教学环境制度,加快区域和行业高技能、紧缺人才的培养。这些都必须要改革,才能使人才更加适应就业的需要。

    4.强调管理。刚才周部长在会上非常强调这一点。为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氛围,保证示范性院校的改革试点取得时效,确保资金利用效益。我们两个部都要建设公共的管理平台,建立信息采集和绩效监控体系。此外高等职业教育热点和难点问题,我们应该开展战略性的研究,提供决策咨询。在这里,我们特别强调,在积极发展的过程当中,要规范管理重要性。我们也知道,最近在有些职业学校里面发现一些情况。刚才周部长还强调了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德育教育,当然其中重点是职业道德的教育。我们在这里强调管理问题。

    我们相信,随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有效实施,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的体系一定逐步有所呈现,并且推动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实现高等职业教育和社会相互促进的和谐局面,使高等职业教育真正成为区域发展的有力支撑。周部长也向我们提出一个很高的要求,就是中国的高等职业教育有可能在世界上实现其非常大的特色,成为规模最大、最先进的教育体系。我想,我们也是可以逐步做到的。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