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市教育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2008-11-26 00:00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浏览次数:

1、本局通过网上下载、当场发放、传真等方式向申请人提供申请书的格式文本。
2、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区分处理的,本局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部分内容。
4、本局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
5、本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本局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6、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本局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有权要求予以更正。本局无权更正的,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7、本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8、本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收取任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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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2008-11-26 00:00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浏览次数:

1、本局通过网上下载、当场发放、传真等方式向申请人提供申请书的格式文本。
2、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区分处理的,本局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部分内容。
4、本局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
5、本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本局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6、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本局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有权要求予以更正。本局无权更正的,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7、本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8、本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收取任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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