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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常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市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规定,结合教育工作实际,规范政务公开要求,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促进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公开的内容
教育局机构设置、工作职能、领导分工、办公地址、联系方式、投诉电话,教育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教育工作规划,教育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教育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及处罚情况,市级教育督导报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反馈意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开展和实施成效,义务教育划片工作依据、程序、结果,以及其他社会、群众高度关注的事项等内容。
三、公开的形式
采取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公众平台等将教育政务信息公开;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信息交流等带动政务公开;对重大工作事项和公众关注事项,采取简报、通报等形式在单位内公开,采取公告、公报、发放宣传单等形式面向社会进行公开。
四、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唐汇诰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
2.营造工作氛围。充分发挥新闻传媒的舆论导向作用,运用各种渠道,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加大对公开工作的宣传,增强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
3.确保工作落实。建立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反馈机制,涉及群众和社会关注的重要事项,认真讨论研究并根据需要公开。
4.强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程序是否规范、形式是否恰当、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对组织不力,反馈处理不落实,公开不及时、不真实或公开不能公开的内容的,严肃批评,限时纠正,情节严重的,追究单位及个人纪律责任。
发布时间:2016-06-27 11:37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常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市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规定,结合教育工作实际,规范政务公开要求,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促进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公开的内容
教育局机构设置、工作职能、领导分工、办公地址、联系方式、投诉电话,教育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教育工作规划,教育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教育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及处罚情况,市级教育督导报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反馈意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开展和实施成效,义务教育划片工作依据、程序、结果,以及其他社会、群众高度关注的事项等内容。
三、公开的形式
采取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公众平台等将教育政务信息公开;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信息交流等带动政务公开;对重大工作事项和公众关注事项,采取简报、通报等形式在单位内公开,采取公告、公报、发放宣传单等形式面向社会进行公开。
四、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唐汇诰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
2.营造工作氛围。充分发挥新闻传媒的舆论导向作用,运用各种渠道,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加大对公开工作的宣传,增强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
3.确保工作落实。建立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反馈机制,涉及群众和社会关注的重要事项,认真讨论研究并根据需要公开。
4.强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程序是否规范、形式是否恰当、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对组织不力,反馈处理不落实,公开不及时、不真实或公开不能公开的内容的,严肃批评,限时纠正,情节严重的,追究单位及个人纪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