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经常性助学活动的决定
发布时间:2004-09-24 00:00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浏览次数:

2004-09-17 11:49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度假区,西湖、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建立帮困助学长效机制,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经常性助学活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7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的通知》(湘政办发[2004]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开展经常性助学活动的重要意义。开展经常性助学活动,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具体措施。全面开展经常性助学活动,有利于加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民族凝聚力,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对于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落实“以德治国”方略,培养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特别是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要以“不让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失学”为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开展经常性助学活动,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确保这项活动制度化、经常化,努力促进教育公平。

   二、建立助学网络。层层建立经常性助学活动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各种形式的助学活动项目,研究提出推进措施。常德市经常性助学活动联席会议主席、副主席分别由市人民政府张元英副市长、赵涌涛副秘书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广电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日常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层层建立中小学受援助学机构,负责筹措助学资金,救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常德市教育捐资中心是全市中小学受援助学常设机构,定为市教育局二级事业单位,编制3人。各区县(市)都要尽快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中小学受援助学常设机构,并切实解决常设机构的人员编制、办公经费等问题。各级各类学校也要成立助学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

   三、落实助学资金。助学资金来源为财源拨款和社会捐助,要确保财政投入主渠道。从今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助学专项资金100万元。各级财政要调整支出结构,安排落实助学专项资金。要拓宽助学资金筹措渠道。除积极争取上级助学专项资金外,要确保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部分的5%用于经常性助学活动。有关职能部门对教育机构的罚没收入上缴同级财政后,由财政全额拨给同级助学机构。有关部门发行福利彩票、体育彩票所得收入5%用于开展经常性助学活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期缴纳的2元助学金,高中阶段学生每期缴纳的5元助学金,由同级中小学受援助学机构统筹管理。

   四、动员全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经常性助学活动。每年“9?8助教日”前后,各地要开展声势浩大的助学活动,鼓励和动员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向当地教育捐赠中心捐款捐物,或直接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结对助学,也可以以个人名义在学校设立助学基金。纳税人向教育捐赠中心捐款,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鼓励学校、企业、社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大中专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充分发挥各地基金会、“希望工程”、“春蕾计划”、助残日活动等社会公益项目在经常性助学活动中的作用。在大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手拉手”等友爱互助活动。

   五、规范资助行为,加强助学资金管理。各地要严格按照《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办法》确定资助对象和助学方式。确定资助对象时要根据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本人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公开发放的程序,优先资助因家庭经济困难而面临失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重点资助孤残学生及残疾人子女、贫困农民子女、下岗职工子女,适当兼顾其他家庭困难学生。助学的主要方式是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实行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具体标准由市教育局制定。各级教育捐赠中心要设立专门帐户,确保助学资金专款专用,全部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严禁挪作他用。各级审计、纪检监查部门要加强对助学资金管理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纪违法者,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六、加强经常性助学活动的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及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经常性助学活动,积极鼓励新闻媒体免费播(刊)出有关经常性助学活动的公益广告。各级政府对捐赠助学贡献较大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七、切实做好今年开展助学行动的各项工作。开展助学行动是市政府今年要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市政府已将目标任务层层进行了分解。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务必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狠抓落实,制定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并落实具体的工作规划和工作措施。今年9?8助教日前后,各地要开展声势浩大的助学活动,掀起全民助教高潮。市政府将对区县(市)助学行动实行年中考核,年底总评,并根据考评结果兑现有关奖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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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经常性助学活动的决定

发布时间:2004-09-24 00:00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浏览次数:


2004-09-17 11:49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度假区,西湖、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建立帮困助学长效机制,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经常性助学活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7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的通知》(湘政办发[2004]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开展经常性助学活动的重要意义。开展经常性助学活动,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具体措施。全面开展经常性助学活动,有利于加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民族凝聚力,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对于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落实“以德治国”方略,培养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特别是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要以“不让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失学”为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开展经常性助学活动,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确保这项活动制度化、经常化,努力促进教育公平。

   二、建立助学网络。层层建立经常性助学活动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各种形式的助学活动项目,研究提出推进措施。常德市经常性助学活动联席会议主席、副主席分别由市人民政府张元英副市长、赵涌涛副秘书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广电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日常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层层建立中小学受援助学机构,负责筹措助学资金,救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常德市教育捐资中心是全市中小学受援助学常设机构,定为市教育局二级事业单位,编制3人。各区县(市)都要尽快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中小学受援助学常设机构,并切实解决常设机构的人员编制、办公经费等问题。各级各类学校也要成立助学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

   三、落实助学资金。助学资金来源为财源拨款和社会捐助,要确保财政投入主渠道。从今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助学专项资金100万元。各级财政要调整支出结构,安排落实助学专项资金。要拓宽助学资金筹措渠道。除积极争取上级助学专项资金外,要确保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部分的5%用于经常性助学活动。有关职能部门对教育机构的罚没收入上缴同级财政后,由财政全额拨给同级助学机构。有关部门发行福利彩票、体育彩票所得收入5%用于开展经常性助学活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期缴纳的2元助学金,高中阶段学生每期缴纳的5元助学金,由同级中小学受援助学机构统筹管理。

   四、动员全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经常性助学活动。每年“9?8助教日”前后,各地要开展声势浩大的助学活动,鼓励和动员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向当地教育捐赠中心捐款捐物,或直接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结对助学,也可以以个人名义在学校设立助学基金。纳税人向教育捐赠中心捐款,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鼓励学校、企业、社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大中专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充分发挥各地基金会、“希望工程”、“春蕾计划”、助残日活动等社会公益项目在经常性助学活动中的作用。在大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手拉手”等友爱互助活动。

   五、规范资助行为,加强助学资金管理。各地要严格按照《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办法》确定资助对象和助学方式。确定资助对象时要根据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本人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公开发放的程序,优先资助因家庭经济困难而面临失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重点资助孤残学生及残疾人子女、贫困农民子女、下岗职工子女,适当兼顾其他家庭困难学生。助学的主要方式是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实行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具体标准由市教育局制定。各级教育捐赠中心要设立专门帐户,确保助学资金专款专用,全部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严禁挪作他用。各级审计、纪检监查部门要加强对助学资金管理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纪违法者,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六、加强经常性助学活动的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及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经常性助学活动,积极鼓励新闻媒体免费播(刊)出有关经常性助学活动的公益广告。各级政府对捐赠助学贡献较大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七、切实做好今年开展助学行动的各项工作。开展助学行动是市政府今年要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市政府已将目标任务层层进行了分解。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务必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狠抓落实,制定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并落实具体的工作规划和工作措施。今年9?8助教日前后,各地要开展声势浩大的助学活动,掀起全民助教高潮。市政府将对区县(市)助学行动实行年中考核,年底总评,并根据考评结果兑现有关奖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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