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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教发[2005]29号
关于印发《常德市中小学市级学科带头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德山开发区宣教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教科文卫局,市直各学校:
《常德市中小学市级学科带头人管理办法》已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常德市中小学市级学科带头人管理办法
(试 行)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切实加强中小学市级学科带头人的管理,使其更好地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市级学科带头人基本要求
1、带头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做遵守师德规范的模范;
2、带头学习教育理论、专业知识和现代教育技术,做教育教学改革的先行者;
3、带头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的示范和辐射作用;
4、带头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不断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大力推广教育教学研究成果;
5、上好观摩课、公开课、示范课,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经验交流活动,为提高全体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服务;
6、为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教育教学工作当好参谋。
二、市级学科带头人管理办法
1、中小学市级学科带头人实行任期聘任制,由市教育局聘任,每届聘任期为三年。
2、市级学科带头人由市、县、校三级共同管理,以市管为主。并由市教育局建立市级学科带头人业务档案。
3、对已聘任的中小学市级学科带头人实行动态管理和学年度考核制度。学年度考核工作由区县(市)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负责组织,学年度考核结果及相关材料报市教育局。考核的程序为:本人学年度总结述职(提交书面材料);区县(市)教育局组织实地考核,签署考核结论;市教育局组织抽查。考核结果每年通报一次。不认真履行市级学科带头人职责,考核发现有严重问题的,取消中小学市级学科带头人资格和相应待遇。学科带头人退休后,其待遇自动取消。
4、市级学科带头人年度考核合格,由市教育局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经费补贴。
5、市级学科带头人在任期内,原则上不得跨县级行政区划调动。
三、市级学科带头人年度考核基本条件
1、无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原常德市教委《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规定》的行为;
2、每年上县级以上观摩课、公开课、示范课2节以上;
3、每年培养、指导青年教师2名以上,被指导者的教育教学水平应有显著提高;
4、每年有一篇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参与一个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5、每年提交一份对本学科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或建议的书面材料;
6、所教学科教学成绩名列所在区县(市)前列。
附件:常德市中小学市级学科带头人年度考核表
二00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
常德市中小学市级学科带头人年度考核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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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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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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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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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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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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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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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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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及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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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带头人聘任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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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学段及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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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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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考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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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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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市)教育局年度考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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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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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考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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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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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 学科带头人 △ 办 法 通 知
常德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5年9月28日印
(共印100份)
发布时间:2005-10-19 00:00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浏览次数:
常教发[2005]29号
关于印发《常德市中小学市级学科带头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德山开发区宣教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教科文卫局,市直各学校:
《常德市中小学市级学科带头人管理办法》已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常德市中小学市级学科带头人管理办法
(试 行)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切实加强中小学市级学科带头人的管理,使其更好地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市级学科带头人基本要求
1、带头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做遵守师德规范的模范;
2、带头学习教育理论、专业知识和现代教育技术,做教育教学改革的先行者;
3、带头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的示范和辐射作用;
4、带头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不断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大力推广教育教学研究成果;
5、上好观摩课、公开课、示范课,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经验交流活动,为提高全体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服务;
6、为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教育教学工作当好参谋。
二、市级学科带头人管理办法
1、中小学市级学科带头人实行任期聘任制,由市教育局聘任,每届聘任期为三年。
2、市级学科带头人由市、县、校三级共同管理,以市管为主。并由市教育局建立市级学科带头人业务档案。
3、对已聘任的中小学市级学科带头人实行动态管理和学年度考核制度。学年度考核工作由区县(市)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负责组织,学年度考核结果及相关材料报市教育局。考核的程序为:本人学年度总结述职(提交书面材料);区县(市)教育局组织实地考核,签署考核结论;市教育局组织抽查。考核结果每年通报一次。不认真履行市级学科带头人职责,考核发现有严重问题的,取消中小学市级学科带头人资格和相应待遇。学科带头人退休后,其待遇自动取消。
4、市级学科带头人年度考核合格,由市教育局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经费补贴。
5、市级学科带头人在任期内,原则上不得跨县级行政区划调动。
三、市级学科带头人年度考核基本条件
1、无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原常德市教委《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规定》的行为;
2、每年上县级以上观摩课、公开课、示范课2节以上;
3、每年培养、指导青年教师2名以上,被指导者的教育教学水平应有显著提高;
4、每年有一篇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参与一个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5、每年提交一份对本学科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或建议的书面材料;
6、所教学科教学成绩名列所在区县(市)前列。
附件:常德市中小学市级学科带头人年度考核表
二00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
常德市中小学市级学科带头人年度考核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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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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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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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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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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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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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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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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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及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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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带头人聘任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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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学段及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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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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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考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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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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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市)教育局年度考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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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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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考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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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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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 学科带头人 △ 办 法 通 知
常德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5年9月28日印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