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关于印发《常德市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24 14:53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浏览次数:

常教通〔2014〕33号

 

关于印发《常德市教育阳光服务平台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宣教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教科文局,市直各学校:

现将《常德市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于3月17日前将方案报市教育局纪委办。

传真电话:7717057

电子邮箱:jjh7717057@126.com

 

                                

常德市教育局

                               2014年3月3日 

 

 

常德市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创新教育服务体制,优化教育公共服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湘教发〔2013〕32号)文件精神,现就加强我市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教育公平、社会和谐,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缩短办事时限和提高办事效率为根本,按照“公开透明、准确及时、便民利民、因地制宜、廉洁高效”的原则,大力推进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公开透明。把公开透明作为教育阳光服务的基础,通过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等,切实保障群众对教育事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准确及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在规定的时限内公布教育信息,杜绝公布虚假和错误信息;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回复群众的咨询、投诉等事项。

3.便民利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采取各种措施,使群众以最便利的方式获取教育信息,为群众解疑释惑,使群众诉求及时得到回应,要简化办事程序,减轻群众负担,节约时间和成本。

4.因地制宜。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搞“大而全”,不搞“一刀切”,创造性地建立切合自身实际的教育阳光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5.廉洁高效。教育阳光服务中心、站、点要按照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实现阳光运转。

三、工作内容

(一)搭建服务平台

教育阳光服务平台由窗口服务平台和网络服务平台构成,以建设“小中心、大网络”为基础,集办事指南、政策咨询、信息公开、投诉受理、舆情回应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上下联动、横向协调,便民利民、高效优质”的综合型服务载体。

1.建设窗口服务平台。县市区教育局建立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各中心校设教育阳光服务站,各级各类学校设教育阳光服务点。安排素质高、能力强、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现场服务等工作。

2.建设网络服务平台。按照“统一域名、统一后台管理、统一信息发布、统一数据平台”的原则,以常德教育网为主站,依托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的门户网站(政务网站),构建常德市教育阳光服务网络平台。统筹好电子监察、领导信箱、举报热线等信息资源,加强县市区、学校基层服务网络平台应用,使教育阳光服务网络覆盖每一个教育行政部门和每一所学校。

窗口服务平台是教育阳光服务平台的实体平台,主要功能是现场受理;网络服务平台是教育阳光服务平台的虚拟平台,主要功能是远程受理,二者都是教育阳光服务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相辅相成、互为补充。要运用微博、短信、微信等便民的方式,推动教育服务从集中办理的有形平台向网络终端便捷服务转变,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充分发挥网上服务平台与窗口服务平台的联动作用,实现网上受理与窗口受理有机结合、网上办理与窗口办理合理分工、网上咨询投诉与窗口咨询投诉互为补充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服务项目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对所有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把政策信息、教育收费、学校招生、学生资助、教师招聘、投诉受理等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尽可能纳入服务范围。对边远山区、农村的群众,通过个别走访、预约服务、带案下访、服务代办等方式提供服务,尽可能方便群众。

(三)规范服务流程

1.受理接待。受理咨询、举报、投诉电话或来信,接待来访群众,接收网络举报等,收集上级部门转办信件及各类舆情。

2.登记报批。所有受理内容按照咨询件、投诉件(分为一般件、重点件和重大特急件)、求助件(分为一般和重点件)和建议件等,分类登记,对登记服务事项按照其性质和涉及的部门、单位分别按规定程序办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事项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及时报送相关领导审批。

3.交办处理。将群众咨询、投诉、举报等事项,按照事项隶属关系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办理、答复,并对重要事项进行跟踪督查督办。

4.回访办理。对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及时回访,记录回访情况。按时向领导汇报办结情况,定期公布非保密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

5.分析归档。各服务中心、站、点要定期收集整理分析本辖区内所有信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进行专项分析整理,并进行实地调研,形成专题报告,以供领导决策参考。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教育阳光服务平台,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更好地服务群众的有力举措;是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有效化解矛盾的重要途径;是转变工作作风,促进科学决策的重要载体。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务必统一思想,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将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每学期至少研究一次,切实抓出成效。市教育局成立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诸戈文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法规科、人事科、计财科、信息中心、安全科、纪委办负责人为成员。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2014年上半年内建成阳光服务中心、站、点。力争群众的教育诉求基本可以在这个平台得到满意回应和解决。

(二)明确责任分工

市局机关各科室要依据职能,认真梳理信息公开、便民服务等事项,确定进驻教育阳光服务中心的服务事项,并绘制办理流程图。局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市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纪委办牵头抓好市本级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建设,并对服务事项的办理进行全程监察;法规科对进驻市教育阳光服务中心的事项进行审核;人事科做好教育阳光服务中心机构设立和人员配备有关工作;计财科要加强资金保障;教育信息中心要加强对网络平台建设的支持和宏观指导,做好网络平台的应用设计、平台构建、运行维护、技术保障、技术培训和评测等工作;其他相关科室要根据职责分工搞好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条件保障

1.硬件保障。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设立阳光服务中心、站、点专用办公场所。教育阳光服务中心、站、点选址宜在单位大门或靠近大门的房间,有开放式服务窗口和来访人员休息区,尽量方便群众,并配备相应的办公设备。

2.人员保障。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本地实际为教育阳光服务中心调剂配备专(兼)职人员,各级各类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服务站、点具体工作。

3.经费保障。市本级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市本级平台建设、运行、维护,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确保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基本建设和日常运行经费。

(四)强化制度建设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一套涵盖服务事项、质量、效果和管理等方面的考评制度。要把教育阳光服务工作纳入年度日常管理考核范围,作为一项重要的评价指标;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媒体和行风监督员等方面的监督作用;充分加强电子监察工作,对教育阳光服务进行实时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受理和查处违纪违规案件;建立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对工作落实到位、社会满意度高的县市区和学校要给予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力、损害群众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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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常德市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24 14:53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浏览次数:

常教通〔2014〕33号

 

关于印发《常德市教育阳光服务平台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宣教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教科文局,市直各学校:

现将《常德市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于3月17日前将方案报市教育局纪委办。

传真电话:7717057

电子邮箱:jjh7717057@126.com

 

                                

常德市教育局

                               2014年3月3日 

 

 

常德市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创新教育服务体制,优化教育公共服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湘教发〔2013〕32号)文件精神,现就加强我市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教育公平、社会和谐,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缩短办事时限和提高办事效率为根本,按照“公开透明、准确及时、便民利民、因地制宜、廉洁高效”的原则,大力推进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公开透明。把公开透明作为教育阳光服务的基础,通过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等,切实保障群众对教育事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准确及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在规定的时限内公布教育信息,杜绝公布虚假和错误信息;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回复群众的咨询、投诉等事项。

3.便民利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采取各种措施,使群众以最便利的方式获取教育信息,为群众解疑释惑,使群众诉求及时得到回应,要简化办事程序,减轻群众负担,节约时间和成本。

4.因地制宜。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搞“大而全”,不搞“一刀切”,创造性地建立切合自身实际的教育阳光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5.廉洁高效。教育阳光服务中心、站、点要按照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实现阳光运转。

三、工作内容

(一)搭建服务平台

教育阳光服务平台由窗口服务平台和网络服务平台构成,以建设“小中心、大网络”为基础,集办事指南、政策咨询、信息公开、投诉受理、舆情回应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上下联动、横向协调,便民利民、高效优质”的综合型服务载体。

1.建设窗口服务平台。县市区教育局建立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各中心校设教育阳光服务站,各级各类学校设教育阳光服务点。安排素质高、能力强、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现场服务等工作。

2.建设网络服务平台。按照“统一域名、统一后台管理、统一信息发布、统一数据平台”的原则,以常德教育网为主站,依托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的门户网站(政务网站),构建常德市教育阳光服务网络平台。统筹好电子监察、领导信箱、举报热线等信息资源,加强县市区、学校基层服务网络平台应用,使教育阳光服务网络覆盖每一个教育行政部门和每一所学校。

窗口服务平台是教育阳光服务平台的实体平台,主要功能是现场受理;网络服务平台是教育阳光服务平台的虚拟平台,主要功能是远程受理,二者都是教育阳光服务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相辅相成、互为补充。要运用微博、短信、微信等便民的方式,推动教育服务从集中办理的有形平台向网络终端便捷服务转变,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充分发挥网上服务平台与窗口服务平台的联动作用,实现网上受理与窗口受理有机结合、网上办理与窗口办理合理分工、网上咨询投诉与窗口咨询投诉互为补充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服务项目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对所有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把政策信息、教育收费、学校招生、学生资助、教师招聘、投诉受理等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尽可能纳入服务范围。对边远山区、农村的群众,通过个别走访、预约服务、带案下访、服务代办等方式提供服务,尽可能方便群众。

(三)规范服务流程

1.受理接待。受理咨询、举报、投诉电话或来信,接待来访群众,接收网络举报等,收集上级部门转办信件及各类舆情。

2.登记报批。所有受理内容按照咨询件、投诉件(分为一般件、重点件和重大特急件)、求助件(分为一般和重点件)和建议件等,分类登记,对登记服务事项按照其性质和涉及的部门、单位分别按规定程序办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事项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及时报送相关领导审批。

3.交办处理。将群众咨询、投诉、举报等事项,按照事项隶属关系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办理、答复,并对重要事项进行跟踪督查督办。

4.回访办理。对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及时回访,记录回访情况。按时向领导汇报办结情况,定期公布非保密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

5.分析归档。各服务中心、站、点要定期收集整理分析本辖区内所有信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进行专项分析整理,并进行实地调研,形成专题报告,以供领导决策参考。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教育阳光服务平台,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更好地服务群众的有力举措;是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有效化解矛盾的重要途径;是转变工作作风,促进科学决策的重要载体。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务必统一思想,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将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每学期至少研究一次,切实抓出成效。市教育局成立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诸戈文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法规科、人事科、计财科、信息中心、安全科、纪委办负责人为成员。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2014年上半年内建成阳光服务中心、站、点。力争群众的教育诉求基本可以在这个平台得到满意回应和解决。

(二)明确责任分工

市局机关各科室要依据职能,认真梳理信息公开、便民服务等事项,确定进驻教育阳光服务中心的服务事项,并绘制办理流程图。局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市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纪委办牵头抓好市本级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建设,并对服务事项的办理进行全程监察;法规科对进驻市教育阳光服务中心的事项进行审核;人事科做好教育阳光服务中心机构设立和人员配备有关工作;计财科要加强资金保障;教育信息中心要加强对网络平台建设的支持和宏观指导,做好网络平台的应用设计、平台构建、运行维护、技术保障、技术培训和评测等工作;其他相关科室要根据职责分工搞好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条件保障

1.硬件保障。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设立阳光服务中心、站、点专用办公场所。教育阳光服务中心、站、点选址宜在单位大门或靠近大门的房间,有开放式服务窗口和来访人员休息区,尽量方便群众,并配备相应的办公设备。

2.人员保障。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本地实际为教育阳光服务中心调剂配备专(兼)职人员,各级各类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服务站、点具体工作。

3.经费保障。市本级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市本级平台建设、运行、维护,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确保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基本建设和日常运行经费。

(四)强化制度建设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一套涵盖服务事项、质量、效果和管理等方面的考评制度。要把教育阳光服务工作纳入年度日常管理考核范围,作为一项重要的评价指标;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媒体和行风监督员等方面的监督作用;充分加强电子监察工作,对教育阳光服务进行实时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受理和查处违纪违规案件;建立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对工作落实到位、社会满意度高的县市区和学校要给予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力、损害群众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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