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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大道465号 | 电话:0736-7718165
常教通〔2014〕96号
关于印发《2014年市直普通中学招生办法》的通 知
武陵区教育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宣教局、各市直学校:
《2014年市直普通初中招生办法》和《2014年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办法》已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2014年市直普通初中招生办法
2.2014年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办法
常德市教育局
2014年6月3日
附件1:
2014年市直普通初中招生办法
一、招生范围
1.武陵区江北城区公办初中招收江北城区户口及护城乡户口的小学毕业生。
2.市二中招收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指定区域的小学毕业生。
3.芷兰实验学校主要招收城区小学毕业生,在家长自愿报名的情况下,按照就近优先的原则招生。
二、招生计划
单 位 |
招生班数 |
招生人数 |
备 注 |
市二中 |
6 |
300 |
|
市三中 |
6 |
300 |
|
市四中 |
8 |
400 |
|
市五中 |
12 |
600 |
|
市六中 |
8 |
400 |
|
市七中 |
4 |
200 |
|
市十一中 |
16 |
800 |
|
市十三中 |
8 |
400 |
|
外国语学校 |
8 |
400 |
|
芷兰实验学校 |
8 |
400 |
|
合 计 |
84 |
4200 |
|
三、招生原则
1.公开公平的原则。招生计划、招生区域、招生办法均向社会公布。
2.公办初中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生源分布情况和学校招生计划划定招生范围,再结合学生居住地址、毕业小学、户口等信息综合考虑,按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确定就读学校。
3.民办初中双向选择的原则。学生自愿选择学校,到学校报名,学校根据就近优先的原则,自主招生,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
4.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定向安排的原则。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进城就读,以房屋租住地为主要依据进行定向安排,原则上安排到生源相对不足的学校。
四、招生办法和要求
1.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①公办初中实行免试入学,不招收“择校生”,不组织任何形式的文化考试、特长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②根据初中学校招生计划,生源分布情况和学生居住地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确定学生就读学校。生源学校要提供学生父母或监护人的房产证、户口、暂住证等有关资料,由武陵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核查,没有房产证的以房屋租赁证为依据。
2.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①学校制定招生方案,经市教育局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②学生凭户口、学生手册等材料,到学校报名。
③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学生基本情况,按就近优先的原则进行自主招生。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文化课考试和变相的选拔性测试。
④录取结果报市教育局审核后,由市教育局发放录取通知书。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公办学校不重复录取。
五、整档要求
1.各校要认真填写《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家庭住址前必须由生源学校查验学生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及房产证明,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家庭地址异动的由生源学校单独造册,将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房产证明原件收齐后统一送武陵区教育局审核,审核通过的须将户口、房产证明复印件保留备查。
2.以学校为单位汇总《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并造具《小学毕业生花名册》。《小学毕业生花名册》一律按学籍号(考籍号)顺序填写,不参加城区中学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在备注栏中说明。《小学毕业生登记表》顺序应与《小学毕业生花名册》完全一致。
3.严禁弄虚作假。学校不得擅自更改毕业生家庭住址,不得制作虚假档案,不得虚报学生信息。对弄虚作假者,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时间安排
1.报送小学毕业生登记表、花名册时间:7月7日。
2.小学升初中回籍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登记审核时间:
7月22日—8月15日。
3.招生录取时间:8月中下旬。
4.初中新生报到注册时间:8月30日。
附件2:
2014年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办法
一、招生范围
1.市直普通高中主要招收武陵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市直中学初中毕业生。在外地寄读回市城区参加了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可参加市直高中学校录取。
2.市一中面向全市招收少量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学生和艺体特长生。
3.市二中面向全市招收少量成绩优异的特困生(珍珠班)。
4.市六中、市七中、外国语学校面向全市(含市直)招收少量特长生。
5.芷兰实验学校以市城区生源为主,面向全市招收部分初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单 位 |
招 生 计 划 |
志愿 代码 |
||
班数 |
人数 |
其中:特长生(含面向区县招生) |
||
市一中 |
16 |
880 |
165 |
01 |
市二中 |
8 |
440 |
55 |
02 |
市三中 |
10 |
550 |
|
03 |
市六中 |
10 |
550 |
55 |
06 |
市七中 |
10 |
550 |
220 |
07 |
外国语学校 |
8 |
440 |
110 |
16 |
芷兰学校 |
10 |
550 |
110 |
08 |
汇文中学 |
4 |
220 |
110 |
09 |
合 计 |
76 |
4180 |
825 |
|
三、招生原则
1.公开公平的原则。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录取标准、录取结果,均向社会公布。
2.遵循志愿的原则。尊重学生志愿选择,严格按志愿先后顺序依次录取。
3.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办普通高中依据学校招生计划,结合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与特长测试结果,择优录取。
4.双向选择的原则。芷兰实验学校采取划线招生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其他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由学生自愿报名,学校根据学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与特长测试情况,自主录取。
四、志愿填报
考生可填报4个升学志愿,其中普通高中学校3个、职业高中学校1个。考生在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时,要十分注重第一志愿和志愿顺序。录取时主要尊重第一志愿,没有被第一志愿录取时,依志愿顺序调剂录取,其中,市一中和芷兰实验学校的划线招生只考虑第一志愿的学生。芷兰实验学校自主招生对象中与市一中分配生冲突时,以学生第一志愿为准。另外设立1个考生是否愿意服从分配志愿。没有被志愿学校录取,但有服从分配志愿的,由市教育局根据学业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调剂录取到生源不足的学校。没有填报服从分配志愿的,不予调剂录取。
五、整档要求
考生档案材料包括《常德市城区中学招生志愿表》、《初中毕业生登记表》、《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中学生体格检查表》和其他证明材料。所有档案材料填写必须规范、统一、真实、准确,志愿汇总表内志愿应与档案袋内其它资料所填志愿完全一致。因志愿填报和整档不合要求影响考生录取的,由考生本人和毕业学校负责。各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送交考生志愿汇总表和档案,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档案按语数英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捆好;报考职业学校的考生单独打捆,并造好花名册。
六、招生办法
(一)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办法
1.特长生招生办法
①市一中面向全市(含市直)招收少量体育、艺术(含美术、音乐)特长生,人数控制在55人以内。市二中面向全市招收成绩优异,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珍珠班学生55人。市六中面向全市招收艺术特长生55人。市七中面向全市招收艺术(含美术、音乐)特长生220人,其中市直165人,县市区55人。外国语学校面向全市招收外语特长生110人,市直和县市区各55人,其中有就读国际课程班要求的学生可单独编班。
②学校制定特长生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向社会公布。有意愿的学生凭户口、学籍证到学校报名,并参加学校组织的特长测试。
③学校根据特长测试成绩、学业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确定预录名单。
④特长测试成绩和预录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批后,提前录取。
2.市一中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招生办法
①市一中面向全市招收2个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由学校制定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②招生实行双向选择。学生凭学籍证、学业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证明等材料到学校报名,学校可以开展以综合素质为指向、主要以问答方式进行的面试,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文化考试,学校根据学业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以及面试等情况,择优录取。
③录取结果报市教育局审批备案,再发放录取通知书。
3.划线招生办法
①根据学生志愿和学业考试等级评价结果(含政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体育及综合素质评价,共8个等级),按统一划线录取人数150%左右的比例,确定入围学生。其中,综合素质评价为D等的学生普通高中一律不予入围。
②在入围学生中,根据学生语文、数学、英语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划线录取。
③对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达到最低控制标准且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学校可根据需要自主招生,与统一划线招生一并进行,自主招生人数控制在学校招生总计划的10%以内。
④市一中招生计划总数的60%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分校划线录取,招生计划总数的10%在按分配指标分校划线录取后,再统一划线录取。
(二)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办法
1.国有民办的芷兰实验学校招生计划的50%按公办学校划线招生办法进行,招生计划的另外50%由学校自主招生。各民办学校自主招生方案由学校制定,经市教育局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2.自主招生实行双向选择。学生凭户口、学籍证、学业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证明等材料到学校报名。学校以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等为依据,不得另行组织文化考试。对市城区外的学生也可采取生源所在学校推荐、查看档案资料及音体美特长测试的办法自主招生。
3.录取结果报市教育局审批备案,再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外地学生招生办法
参加了市城区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参与市城区普通高中招生统一录取。没有参加市城区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原则上不能参与市城区统一录取,确因特殊原因要求回城就读的,凭户口、学籍证等证明材料向市教育局基教科提出申请。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需提供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学业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证明;在本市其它县市区参加考试的,由市教育局审核学业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在达到城区普高录取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安排到生源相对不足的普通高中学校。
七、招生纪律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市直学校要从加强行风建设、提升教育形象、优化教育发展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各类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简章、招生广告须在发布前报市教育局审批,严禁发布虚假招生信息,夸大宣传,诋毁其他学校,误导学生和家长。各校要充分尊重学生志愿,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扰学生选择志愿。
2.严格管理,规范行为。各校必须严格执行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接收学生。普通高中招生结束后,不再组织任何形式的补录。招生工作必须在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下进行。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擅自接受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新生。凡没有办理录取手续和学校擅自突破计划自行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生不能取得高中学籍,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校负责。任何学校不得通过承诺减免或奖励有关费用、向生源学校或个人支付有关费用等非正常手段争抢和招揽生源。面向县市区招收的少量学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不得集中在周边区县招生;民办高中招生必须服从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遵守招生纪律,自觉维护招生秩序。
3.严肃纪律,追究责任。凡违反招生纪律的,市教育局将予以严厉查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情节较轻的,给予单位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记入办学行为不良记录档案,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是示范性高中的给予暂停资格一年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是示范性高中的取消资格,是民办学校的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学校违反招生政策招收的学生,教育行政部门不予注册。
八、时间安排
1.特长生专业测试和面试:6月下旬。
2. 公布中考成绩:6月28日。
3.初中毕业生填报升学志愿:7月1日。
4.学校上交学生志愿汇总表:7月3日。
5.学校上交初中毕业生招生档案:7月7日。
6.公办高中划线录取:7月中旬。
7.高中新生军训时间:8月中下旬。
8.全市统一开学时间:8月30日。
9.全市普通高中新生注册时间:9月中旬。
发布时间:2014-06-03 11:54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浏览次数:
常教通〔2014〕96号
关于印发《2014年市直普通中学招生办法》的通 知
武陵区教育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宣教局、各市直学校:
《2014年市直普通初中招生办法》和《2014年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办法》已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2014年市直普通初中招生办法
2.2014年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办法
常德市教育局
2014年6月3日
附件1:
2014年市直普通初中招生办法
一、招生范围
1.武陵区江北城区公办初中招收江北城区户口及护城乡户口的小学毕业生。
2.市二中招收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指定区域的小学毕业生。
3.芷兰实验学校主要招收城区小学毕业生,在家长自愿报名的情况下,按照就近优先的原则招生。
二、招生计划
单 位 |
招生班数 |
招生人数 |
备 注 |
市二中 |
6 |
300 |
|
市三中 |
6 |
300 |
|
市四中 |
8 |
400 |
|
市五中 |
12 |
600 |
|
市六中 |
8 |
400 |
|
市七中 |
4 |
200 |
|
市十一中 |
16 |
800 |
|
市十三中 |
8 |
400 |
|
外国语学校 |
8 |
400 |
|
芷兰实验学校 |
8 |
400 |
|
合 计 |
84 |
4200 |
|
三、招生原则
1.公开公平的原则。招生计划、招生区域、招生办法均向社会公布。
2.公办初中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生源分布情况和学校招生计划划定招生范围,再结合学生居住地址、毕业小学、户口等信息综合考虑,按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确定就读学校。
3.民办初中双向选择的原则。学生自愿选择学校,到学校报名,学校根据就近优先的原则,自主招生,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
4.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定向安排的原则。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进城就读,以房屋租住地为主要依据进行定向安排,原则上安排到生源相对不足的学校。
四、招生办法和要求
1.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①公办初中实行免试入学,不招收“择校生”,不组织任何形式的文化考试、特长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②根据初中学校招生计划,生源分布情况和学生居住地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确定学生就读学校。生源学校要提供学生父母或监护人的房产证、户口、暂住证等有关资料,由武陵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核查,没有房产证的以房屋租赁证为依据。
2.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①学校制定招生方案,经市教育局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②学生凭户口、学生手册等材料,到学校报名。
③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学生基本情况,按就近优先的原则进行自主招生。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文化课考试和变相的选拔性测试。
④录取结果报市教育局审核后,由市教育局发放录取通知书。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公办学校不重复录取。
五、整档要求
1.各校要认真填写《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家庭住址前必须由生源学校查验学生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及房产证明,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家庭地址异动的由生源学校单独造册,将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房产证明原件收齐后统一送武陵区教育局审核,审核通过的须将户口、房产证明复印件保留备查。
2.以学校为单位汇总《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并造具《小学毕业生花名册》。《小学毕业生花名册》一律按学籍号(考籍号)顺序填写,不参加城区中学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在备注栏中说明。《小学毕业生登记表》顺序应与《小学毕业生花名册》完全一致。
3.严禁弄虚作假。学校不得擅自更改毕业生家庭住址,不得制作虚假档案,不得虚报学生信息。对弄虚作假者,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时间安排
1.报送小学毕业生登记表、花名册时间:7月7日。
2.小学升初中回籍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登记审核时间:
7月22日—8月15日。
3.招生录取时间:8月中下旬。
4.初中新生报到注册时间:8月30日。
附件2:
2014年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办法
一、招生范围
1.市直普通高中主要招收武陵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市直中学初中毕业生。在外地寄读回市城区参加了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可参加市直高中学校录取。
2.市一中面向全市招收少量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学生和艺体特长生。
3.市二中面向全市招收少量成绩优异的特困生(珍珠班)。
4.市六中、市七中、外国语学校面向全市(含市直)招收少量特长生。
5.芷兰实验学校以市城区生源为主,面向全市招收部分初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单 位 |
招 生 计 划 |
志愿 代码 |
||
班数 |
人数 |
其中:特长生(含面向区县招生) |
||
市一中 |
16 |
880 |
165 |
01 |
市二中 |
8 |
440 |
55 |
02 |
市三中 |
10 |
550 |
|
03 |
市六中 |
10 |
550 |
55 |
06 |
市七中 |
10 |
550 |
220 |
07 |
外国语学校 |
8 |
440 |
110 |
16 |
芷兰学校 |
10 |
550 |
110 |
08 |
汇文中学 |
4 |
220 |
110 |
09 |
合 计 |
76 |
4180 |
825 |
|
三、招生原则
1.公开公平的原则。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录取标准、录取结果,均向社会公布。
2.遵循志愿的原则。尊重学生志愿选择,严格按志愿先后顺序依次录取。
3.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办普通高中依据学校招生计划,结合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与特长测试结果,择优录取。
4.双向选择的原则。芷兰实验学校采取划线招生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其他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由学生自愿报名,学校根据学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与特长测试情况,自主录取。
四、志愿填报
考生可填报4个升学志愿,其中普通高中学校3个、职业高中学校1个。考生在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时,要十分注重第一志愿和志愿顺序。录取时主要尊重第一志愿,没有被第一志愿录取时,依志愿顺序调剂录取,其中,市一中和芷兰实验学校的划线招生只考虑第一志愿的学生。芷兰实验学校自主招生对象中与市一中分配生冲突时,以学生第一志愿为准。另外设立1个考生是否愿意服从分配志愿。没有被志愿学校录取,但有服从分配志愿的,由市教育局根据学业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调剂录取到生源不足的学校。没有填报服从分配志愿的,不予调剂录取。
五、整档要求
考生档案材料包括《常德市城区中学招生志愿表》、《初中毕业生登记表》、《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中学生体格检查表》和其他证明材料。所有档案材料填写必须规范、统一、真实、准确,志愿汇总表内志愿应与档案袋内其它资料所填志愿完全一致。因志愿填报和整档不合要求影响考生录取的,由考生本人和毕业学校负责。各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送交考生志愿汇总表和档案,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档案按语数英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捆好;报考职业学校的考生单独打捆,并造好花名册。
六、招生办法
(一)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办法
1.特长生招生办法
①市一中面向全市(含市直)招收少量体育、艺术(含美术、音乐)特长生,人数控制在55人以内。市二中面向全市招收成绩优异,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珍珠班学生55人。市六中面向全市招收艺术特长生55人。市七中面向全市招收艺术(含美术、音乐)特长生220人,其中市直165人,县市区55人。外国语学校面向全市招收外语特长生110人,市直和县市区各55人,其中有就读国际课程班要求的学生可单独编班。
②学校制定特长生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向社会公布。有意愿的学生凭户口、学籍证到学校报名,并参加学校组织的特长测试。
③学校根据特长测试成绩、学业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确定预录名单。
④特长测试成绩和预录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批后,提前录取。
2.市一中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招生办法
①市一中面向全市招收2个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由学校制定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②招生实行双向选择。学生凭学籍证、学业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证明等材料到学校报名,学校可以开展以综合素质为指向、主要以问答方式进行的面试,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文化考试,学校根据学业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以及面试等情况,择优录取。
③录取结果报市教育局审批备案,再发放录取通知书。
3.划线招生办法
①根据学生志愿和学业考试等级评价结果(含政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体育及综合素质评价,共8个等级),按统一划线录取人数150%左右的比例,确定入围学生。其中,综合素质评价为D等的学生普通高中一律不予入围。
②在入围学生中,根据学生语文、数学、英语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划线录取。
③对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达到最低控制标准且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学校可根据需要自主招生,与统一划线招生一并进行,自主招生人数控制在学校招生总计划的10%以内。
④市一中招生计划总数的60%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分校划线录取,招生计划总数的10%在按分配指标分校划线录取后,再统一划线录取。
(二)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办法
1.国有民办的芷兰实验学校招生计划的50%按公办学校划线招生办法进行,招生计划的另外50%由学校自主招生。各民办学校自主招生方案由学校制定,经市教育局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2.自主招生实行双向选择。学生凭户口、学籍证、学业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证明等材料到学校报名。学校以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等为依据,不得另行组织文化考试。对市城区外的学生也可采取生源所在学校推荐、查看档案资料及音体美特长测试的办法自主招生。
3.录取结果报市教育局审批备案,再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外地学生招生办法
参加了市城区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参与市城区普通高中招生统一录取。没有参加市城区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原则上不能参与市城区统一录取,确因特殊原因要求回城就读的,凭户口、学籍证等证明材料向市教育局基教科提出申请。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需提供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学业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证明;在本市其它县市区参加考试的,由市教育局审核学业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在达到城区普高录取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安排到生源相对不足的普通高中学校。
七、招生纪律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市直学校要从加强行风建设、提升教育形象、优化教育发展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各类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简章、招生广告须在发布前报市教育局审批,严禁发布虚假招生信息,夸大宣传,诋毁其他学校,误导学生和家长。各校要充分尊重学生志愿,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扰学生选择志愿。
2.严格管理,规范行为。各校必须严格执行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接收学生。普通高中招生结束后,不再组织任何形式的补录。招生工作必须在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下进行。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擅自接受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新生。凡没有办理录取手续和学校擅自突破计划自行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生不能取得高中学籍,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校负责。任何学校不得通过承诺减免或奖励有关费用、向生源学校或个人支付有关费用等非正常手段争抢和招揽生源。面向县市区招收的少量学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不得集中在周边区县招生;民办高中招生必须服从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遵守招生纪律,自觉维护招生秩序。
3.严肃纪律,追究责任。凡违反招生纪律的,市教育局将予以严厉查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情节较轻的,给予单位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记入办学行为不良记录档案,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是示范性高中的给予暂停资格一年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是示范性高中的取消资格,是民办学校的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学校违反招生政策招收的学生,教育行政部门不予注册。
八、时间安排
1.特长生专业测试和面试:6月下旬。
2. 公布中考成绩:6月28日。
3.初中毕业生填报升学志愿:7月1日。
4.学校上交学生志愿汇总表:7月3日。
5.学校上交初中毕业生招生档案:7月7日。
6.公办高中划线录取:7月中旬。
7.高中新生军训时间:8月中下旬。
8.全市统一开学时间:8月30日。
9.全市普通高中新生注册时间:9月中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