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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教通〔2014〕109号
关于禁止暑期违规滞留新生
或非法组织未成年学生外出务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职业院校:
近年来,少数地方以“暑期实践”、“勤工俭学”、“免费培训”和“夏令营”等名义,强行滞留新生或非法组织介绍未成年学生外出务工,严重侵犯了学生权益,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保护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参与非法组织或介绍未成年学生外出务工,坚决抵制社会上各类针对在校未成年学生的非法招工行为。
二、中等职业学校组织学生勤工俭学主要应在校内进行,鼓励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内为家庭贫困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并遵循完全自愿、课余、安全、卫生和力所能及的原则。
三、中等职业学校组织学生实习实训,应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在学期中予以安排,安排顶岗实习必须为毕业年级(学期)学生,并为学生购买实习责任保险。
四、中等职业学校不得以“免费培训”和“夏令营”等名义暑期滞留新生在校。
五、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全面建立和完善安全工作制度与规范,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安全管理。
常德市教育局
2014年6月20日
发布时间:2014-06-20 10:14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浏览次数:
常教通〔2014〕109号
关于禁止暑期违规滞留新生
或非法组织未成年学生外出务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职业院校:
近年来,少数地方以“暑期实践”、“勤工俭学”、“免费培训”和“夏令营”等名义,强行滞留新生或非法组织介绍未成年学生外出务工,严重侵犯了学生权益,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保护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参与非法组织或介绍未成年学生外出务工,坚决抵制社会上各类针对在校未成年学生的非法招工行为。
二、中等职业学校组织学生勤工俭学主要应在校内进行,鼓励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内为家庭贫困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并遵循完全自愿、课余、安全、卫生和力所能及的原则。
三、中等职业学校组织学生实习实训,应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在学期中予以安排,安排顶岗实习必须为毕业年级(学期)学生,并为学生购买实习责任保险。
四、中等职业学校不得以“免费培训”和“夏令营”等名义暑期滞留新生在校。
五、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全面建立和完善安全工作制度与规范,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安全管理。
常德市教育局
201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