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关于公布我市2014年湖南省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单位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8-11 08:44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浏览次数:

 

常教通〔2014124

 

关于公布我市2014年湖南省教育

信息化试点项目单位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教科文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筹)宣教局,市直教育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湖南省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单位名单的通知》(湘教通〔2014303号)文件精神,我市津市市、桃源县被省教育厅确定为“湖南省教育信息化试点县”,临澧县合口镇中学、临澧县职业中专学校、汉寿县洋淘湖中学被确定为“湖南省教育信息化试点学校”,澧县一中的“教育信息化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培养策略和实践研究”和石门县维新镇中心学校的“推进农村中心学校与教学点教学资源共建共享”被确定为“湖南省教育信息化专项试点项目”(名单和试点名称见附件)。为切实做好试点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进一步明确归口责任。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加强对本地区试点单位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并提供必要政策措施等方面的支持,切实担负本区域承担的试点项目归口管理责任,跟踪管理项目进展,及时总结和推广试点单位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

2.进一步推动观念转变。为切实推动各试点单位转变观念,把握教育信息化发展趋势,提高试点工作成效,2014年的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主要负责人务必按照文件要求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专题培训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省教育厅专家将对试点工作的方案设计、措施重点及组织实施进行指导,并将向每个试点单位发放1个空间管理账号。

3.进一步加强空间管理。各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2014年度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管理空间建设工作,严格把关,责任落实到个人,结合专题培训班所提出的具体要求,积极使用空间平台对试点项目过程实时管理和总体调控,各试点单位务必于1031日前建成试点项目管理空间,并确保及时更新,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公告。

4.进一步细化试点方案。各试点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在申请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试点内容、试点目标,形成具体的试点工作方案。实施方案要突出创新性、操作性、实效性,明确试点目标、进度安排、配套政策、保障措施、责任主体、预期成果等内容。并于829日前将详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行文报我局信息化办备案,纸质版一式三份,并同时发送电子版。

5.进一步强化过程监管。各试点项目单位应根据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将对所有试点项目进行空间管理,组织开展抽查、中期评估、交流推广等活动,并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对试点单位进行动态调整。对未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试点单位和试点项目,实行退出机制;完成试点工作的单位和项目,要及时向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申请验收,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将对试点成效明显的单位和项目进行表彰宣传和经验推广。

联系人:蒋毅刚,0736-7727327cdsjyjxxhb@163.com

通讯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武陵大道465号常德市教育局信息化办(414室)。

 

附件:湖南省2014年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单位名单(常德市)

 

 

                                 常德市教育局

                                 201487


 


 

 

附件

湖南省2014年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单位名单
(常德市)

 

一、区域试点(14个)

常德市津市市教育局

政校企合作,整体推进津市市教育信息化机制探索

常德市桃源县教育局

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共建机制创新

二、试点学校(42个)

常德市临澧县合口镇中学

信息化环境下以学生为中心的创新教学模式研究

常德市临澧县职业中专学校

应用数字化资源开展机械加工技术专业项目教学的研究

常德市汉寿县洋淘湖中学

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利用“微课程”促进数学学科教学的创新研究

三、专项试点(17个)

常德市澧县一中

教育信息化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培养策略和实践研究

常德市石门县维新镇中心学校

推进农村中心学校与教学点教学资源共建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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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我市2014年湖南省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单位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8-11 08:44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浏览次数:


 

常教通〔2014124

 

关于公布我市2014年湖南省教育

信息化试点项目单位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教科文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筹)宣教局,市直教育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湖南省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单位名单的通知》(湘教通〔2014303号)文件精神,我市津市市、桃源县被省教育厅确定为“湖南省教育信息化试点县”,临澧县合口镇中学、临澧县职业中专学校、汉寿县洋淘湖中学被确定为“湖南省教育信息化试点学校”,澧县一中的“教育信息化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培养策略和实践研究”和石门县维新镇中心学校的“推进农村中心学校与教学点教学资源共建共享”被确定为“湖南省教育信息化专项试点项目”(名单和试点名称见附件)。为切实做好试点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进一步明确归口责任。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加强对本地区试点单位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并提供必要政策措施等方面的支持,切实担负本区域承担的试点项目归口管理责任,跟踪管理项目进展,及时总结和推广试点单位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

2.进一步推动观念转变。为切实推动各试点单位转变观念,把握教育信息化发展趋势,提高试点工作成效,2014年的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主要负责人务必按照文件要求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专题培训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省教育厅专家将对试点工作的方案设计、措施重点及组织实施进行指导,并将向每个试点单位发放1个空间管理账号。

3.进一步加强空间管理。各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2014年度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管理空间建设工作,严格把关,责任落实到个人,结合专题培训班所提出的具体要求,积极使用空间平台对试点项目过程实时管理和总体调控,各试点单位务必于1031日前建成试点项目管理空间,并确保及时更新,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公告。

4.进一步细化试点方案。各试点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在申请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试点内容、试点目标,形成具体的试点工作方案。实施方案要突出创新性、操作性、实效性,明确试点目标、进度安排、配套政策、保障措施、责任主体、预期成果等内容。并于829日前将详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行文报我局信息化办备案,纸质版一式三份,并同时发送电子版。

5.进一步强化过程监管。各试点项目单位应根据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将对所有试点项目进行空间管理,组织开展抽查、中期评估、交流推广等活动,并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对试点单位进行动态调整。对未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试点单位和试点项目,实行退出机制;完成试点工作的单位和项目,要及时向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申请验收,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将对试点成效明显的单位和项目进行表彰宣传和经验推广。

联系人:蒋毅刚,0736-7727327cdsjyjxxhb@163.com

通讯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武陵大道465号常德市教育局信息化办(414室)。

 

附件:湖南省2014年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单位名单(常德市)

 

 

                                 常德市教育局

                                 201487


 


 

 

附件

湖南省2014年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单位名单
(常德市)

 

一、区域试点(14个)

常德市津市市教育局

政校企合作,整体推进津市市教育信息化机制探索

常德市桃源县教育局

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共建机制创新

二、试点学校(42个)

常德市临澧县合口镇中学

信息化环境下以学生为中心的创新教学模式研究

常德市临澧县职业中专学校

应用数字化资源开展机械加工技术专业项目教学的研究

常德市汉寿县洋淘湖中学

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利用“微课程”促进数学学科教学的创新研究

三、专项试点(17个)

常德市澧县一中

教育信息化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培养策略和实践研究

常德市石门县维新镇中心学校

推进农村中心学校与教学点教学资源共建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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