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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教通〔2016〕40号
关于做好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新设专业审核和招生资格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宣教局、市直各职业学校:
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管理,规范招生行为,强化招生社会监督,根据《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现就做好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新设专业审核和招生资格审核备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新设专业的审核
(一)新设专业设置原则
1.依据需求,强化特色。依据办学定位与人才培养定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从学校实际出发,在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的范围内灵活调整和设置专业。
2、面向社会,充分论证。学校要深入行业企业,调研相关专业建设方向、就业需求情况,精心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召开学校专业设置专家论证会,确保增设专业具有相应的基础与内涵。
3.优化结构,择优设置。优先设置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服务业、重点产业、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专业;优先设置学校经费投入、师资队伍、仪器设备、实习实训等方面基础条件厚实的专业。
(二)新设专业申报程序
1. 各中等职业学校应以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为基本依据,严格按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根据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要求,结合自身学校的实际,进行申报。
2.各县(市)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校报送的材料进行论证,支持和引导学校发展品牌和特色专业,避免专业盲目设置和重复建设。县(市)区域内的职业学校申报材料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初审后上报。
3. 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各校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和现场考查。对符合设置要求的专业将同意设置并予以公布。所有未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的新增专业不列入我市2016年招生的专业。
二、关于招生资格审核备案
(一)我局拟在2016年5月在《常德日报》、市教育局网站公示2016年常德市具有招生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等相关信息。
(二)各县市区对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对限期整改的学校应在上报文件中予以注明。凡认定不达标的学校不得纳入拟公示的2016年招生资格学校名单。技能抽查补考不合格的专业应予停办。连续三年学籍信息系统未注册新生的中等职业学校,省教育厅将注销其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帐户。
(三)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开展公示活动,对辖区内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布局进行统筹规划,认真审核、确定招生专业及计划,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信息表(见附件),做到所报信息真实准确,不虚报、不遗漏。
(四)未经市教育局进行招生资格审核备案的学校不得在本市范围内散发招生简章和开展招生活动,一经发现,从严查处。
三、有关要求
1、各职业学校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常德市中等职业学校新设专业审核备案表》和《常德市2016年职业院校招生资格审核备案申请表》,经县市区教育局初审盖章后,于2016年4月20日前报送我局职成科。电子稿发775784938@qq.com邮箱。
2、各校招生简章一式两份同时报送职成科审核备案。
常德市教育局
2016年4月14日
附件:1、《常德市中等职业学校新设专业审核备案表》
2、《常德市中等职业学校年度新设专业情况登记表》
3、《常德市2016年职业学(院)校招生资格审核备案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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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4-15 16:43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浏览次数:
常教通〔2016〕40号
关于做好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新设专业审核和招生资格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宣教局、市直各职业学校:
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管理,规范招生行为,强化招生社会监督,根据《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现就做好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新设专业审核和招生资格审核备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新设专业的审核
(一)新设专业设置原则
1.依据需求,强化特色。依据办学定位与人才培养定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从学校实际出发,在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的范围内灵活调整和设置专业。
2、面向社会,充分论证。学校要深入行业企业,调研相关专业建设方向、就业需求情况,精心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召开学校专业设置专家论证会,确保增设专业具有相应的基础与内涵。
3.优化结构,择优设置。优先设置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服务业、重点产业、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专业;优先设置学校经费投入、师资队伍、仪器设备、实习实训等方面基础条件厚实的专业。
(二)新设专业申报程序
1. 各中等职业学校应以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为基本依据,严格按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根据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要求,结合自身学校的实际,进行申报。
2.各县(市)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校报送的材料进行论证,支持和引导学校发展品牌和特色专业,避免专业盲目设置和重复建设。县(市)区域内的职业学校申报材料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初审后上报。
3. 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各校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和现场考查。对符合设置要求的专业将同意设置并予以公布。所有未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的新增专业不列入我市2016年招生的专业。
二、关于招生资格审核备案
(一)我局拟在2016年5月在《常德日报》、市教育局网站公示2016年常德市具有招生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等相关信息。
(二)各县市区对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对限期整改的学校应在上报文件中予以注明。凡认定不达标的学校不得纳入拟公示的2016年招生资格学校名单。技能抽查补考不合格的专业应予停办。连续三年学籍信息系统未注册新生的中等职业学校,省教育厅将注销其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帐户。
(三)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开展公示活动,对辖区内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布局进行统筹规划,认真审核、确定招生专业及计划,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信息表(见附件),做到所报信息真实准确,不虚报、不遗漏。
(四)未经市教育局进行招生资格审核备案的学校不得在本市范围内散发招生简章和开展招生活动,一经发现,从严查处。
三、有关要求
1、各职业学校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常德市中等职业学校新设专业审核备案表》和《常德市2016年职业院校招生资格审核备案申请表》,经县市区教育局初审盖章后,于2016年4月20日前报送我局职成科。电子稿发775784938@qq.com邮箱。
2、各校招生简章一式两份同时报送职成科审核备案。
常德市教育局
2016年4月14日
附件:1、《常德市中等职业学校新设专业审核备案表》
2、《常德市中等职业学校年度新设专业情况登记表》
3、《常德市2016年职业学(院)校招生资格审核备案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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