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关于成立常德市防治校园欺凌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7 17:10  作者:陈诚 来源: 浏览次数:

常综治委校园治安组〔2017〕9号   


关于成立常德市防治校园欺凌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县(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成员单位:

为有效预防、科学处置校园重大欺凌事件,经研究,决定成立常德市防治校园欺凌工作领导小组,单位组成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曾艳阳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唐汇诰  市教育局局长

       彭智明   市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

       王汉桃   市公安局副局长

       胡小青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

成员由市教育局、市综治办、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团市委相关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电话:7709278),由分管安全工作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增减,成员根据人事变动自行替补。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教育局:督促各中小学开展校园反欺凌、反暴力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校园巡视,做好对安保人员的培训考核。积极协调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形成齐抓共管、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合力。督促中小学校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并将其纳入领导班子目标考核内容。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明确相关岗位职责,将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市综治办:及时研究解决校园及周边突出治安问题和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综治大数据平台作用,提高信息化水平,增强各地各单位齐抓共管合力;加强督导和检查,及时总结推广防欺凌治理工作经验,将防欺凌工作纳入全市综治工作考评。

市人民法院: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重点加强校园欺凌事件的宣传和教育。构成犯罪的,开庭审理时进行法制教育。

市人民检察院: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提高青少年依法维权意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加大对校园欺凌案件打击力度。

市公安局: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中小学生要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的教育惩戒,充分发挥教育惩戒措施的威慑作用。督促派出所对辖区中小学定期开展管制刀具排查活动,杜绝恶性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市司法局: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反校园欺凌普法宣传和培训。组织法律援助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校园欺凌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有针对性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

团市委:依托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组织专家志愿者开展有针对性的自护教育、心理辅导和法律咨询。坚持标本兼治、常态长效,净化社会环境,切实为保护未成年人平安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常德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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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常德市防治校园欺凌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7 17:10  作者:陈诚 来源: 浏览次数:

常综治委校园治安组〔2017〕9号   


关于成立常德市防治校园欺凌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县(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成员单位:

为有效预防、科学处置校园重大欺凌事件,经研究,决定成立常德市防治校园欺凌工作领导小组,单位组成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曾艳阳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唐汇诰  市教育局局长

       彭智明   市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

       王汉桃   市公安局副局长

       胡小青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

成员由市教育局、市综治办、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团市委相关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电话:7709278),由分管安全工作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增减,成员根据人事变动自行替补。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教育局:督促各中小学开展校园反欺凌、反暴力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校园巡视,做好对安保人员的培训考核。积极协调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形成齐抓共管、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合力。督促中小学校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并将其纳入领导班子目标考核内容。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明确相关岗位职责,将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市综治办:及时研究解决校园及周边突出治安问题和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综治大数据平台作用,提高信息化水平,增强各地各单位齐抓共管合力;加强督导和检查,及时总结推广防欺凌治理工作经验,将防欺凌工作纳入全市综治工作考评。

市人民法院: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重点加强校园欺凌事件的宣传和教育。构成犯罪的,开庭审理时进行法制教育。

市人民检察院: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提高青少年依法维权意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加大对校园欺凌案件打击力度。

市公安局: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中小学生要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的教育惩戒,充分发挥教育惩戒措施的威慑作用。督促派出所对辖区中小学定期开展管制刀具排查活动,杜绝恶性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市司法局: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反校园欺凌普法宣传和培训。组织法律援助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校园欺凌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有针对性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

团市委:依托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组织专家志愿者开展有针对性的自护教育、心理辅导和法律咨询。坚持标本兼治、常态长效,净化社会环境,切实为保护未成年人平安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常德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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