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关于举办2019年全市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07 15:26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常教通〔2019〕32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总工会,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宣教局,市直各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不断提升教师专业素质,推动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市基础教育质量提高,遵照全国总工会《2016至2020年劳动和技能竞赛规则》要求,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总工会关于《举办第一届全省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湘教通〔2019〕549号)规定,经与常德市总工会协商,决定举办全市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坚持兴国必先兴教、强教必先强师的理念,以加强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提高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为着力点,充分发挥教学竞赛在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弘扬工匠精神,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年教师更新教育理念和掌握现代教学方法的热情,提高育人实践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推进我省中小学教育事业现代化发展。

二、竞赛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广泛参与和层层择优选拔,坚持注重教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提升,坚持程序严谨规范。

三、竞赛组别及学科

竞赛分普通高中、初中、小学三个组别,语文、数学、英语三个学科进行。

四、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45周岁以下(1974年6月30日后出生)从事中小学教学工作的在职教师。

五、竞赛阶段(时间)

第一阶段:5月28日前,各县市区、市直学校(市直学校竞赛另行通知)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本地(校)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活动,选拔优胜者参加全市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

第二阶段:6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举办全市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选拔各学科组别第一名参加全省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

六、表彰奖励

1.市级竞赛每个组别每个学科决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8名,根据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2.参加全市竞赛并获奖的选手由市教育局、市总工会联合授予“常德市教学能手称号”。

3.全市竞赛阶段每个组别每个学科一等奖第一名选手可授予“常德市五一劳动奖章”(已获此荣誉的不再重复授予)。

4.优秀组织奖若干。对组织本地(本校)教学竞赛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优秀组织奖。

七、组织领导

竞赛由市教育局和总工会主办,市教育工会、市委教育工委承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和指定的承办学校协办。成立2019年全市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全面负责竞赛的组织筹备、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等工作。组委会成员由市教育局、市总工会领导,赛事承办和协办单位负责人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评审委员会和决赛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工会。

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各个科目评委组成。评委遴选原则:一是从从事中小学教学及管理工作的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或从事中小学教学研究的专家教授中遴选。二是遴选教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严谨规范,同行评价认可度较高。三是从参赛选手以外的学校遴选教师。四是遴选教师必须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全程参加评审工作,完成评审任务。

监督委员会成员经组委会民主推荐,由部分组委会成员、组委会办公室成员和各县市区领队组成,负责全程监督赛事活动,对违反竞赛规则的行为,向组委会提出处理意见。

八、其他事项

1.各地各校要加强对教学竞赛的组织领导,积极发动、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做到组织周密有序、程序规范合理,确保各阶段比赛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张谋海,联系电话:0736-7179073、13908419836。

协办单位联系人:傅广生,联系电话:18670605869。


附件: 2019年全市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实施方案



常德市教育局        常德市总工会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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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9年全市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07 15:26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常教通〔2019〕32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总工会,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宣教局,市直各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不断提升教师专业素质,推动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市基础教育质量提高,遵照全国总工会《2016至2020年劳动和技能竞赛规则》要求,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总工会关于《举办第一届全省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湘教通〔2019〕549号)规定,经与常德市总工会协商,决定举办全市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坚持兴国必先兴教、强教必先强师的理念,以加强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提高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为着力点,充分发挥教学竞赛在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弘扬工匠精神,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年教师更新教育理念和掌握现代教学方法的热情,提高育人实践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推进我省中小学教育事业现代化发展。

二、竞赛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广泛参与和层层择优选拔,坚持注重教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提升,坚持程序严谨规范。

三、竞赛组别及学科

竞赛分普通高中、初中、小学三个组别,语文、数学、英语三个学科进行。

四、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45周岁以下(1974年6月30日后出生)从事中小学教学工作的在职教师。

五、竞赛阶段(时间)

第一阶段:5月28日前,各县市区、市直学校(市直学校竞赛另行通知)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本地(校)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活动,选拔优胜者参加全市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

第二阶段:6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举办全市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选拔各学科组别第一名参加全省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

六、表彰奖励

1.市级竞赛每个组别每个学科决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8名,根据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2.参加全市竞赛并获奖的选手由市教育局、市总工会联合授予“常德市教学能手称号”。

3.全市竞赛阶段每个组别每个学科一等奖第一名选手可授予“常德市五一劳动奖章”(已获此荣誉的不再重复授予)。

4.优秀组织奖若干。对组织本地(本校)教学竞赛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优秀组织奖。

七、组织领导

竞赛由市教育局和总工会主办,市教育工会、市委教育工委承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和指定的承办学校协办。成立2019年全市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全面负责竞赛的组织筹备、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等工作。组委会成员由市教育局、市总工会领导,赛事承办和协办单位负责人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评审委员会和决赛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工会。

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各个科目评委组成。评委遴选原则:一是从从事中小学教学及管理工作的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或从事中小学教学研究的专家教授中遴选。二是遴选教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严谨规范,同行评价认可度较高。三是从参赛选手以外的学校遴选教师。四是遴选教师必须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全程参加评审工作,完成评审任务。

监督委员会成员经组委会民主推荐,由部分组委会成员、组委会办公室成员和各县市区领队组成,负责全程监督赛事活动,对违反竞赛规则的行为,向组委会提出处理意见。

八、其他事项

1.各地各校要加强对教学竞赛的组织领导,积极发动、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做到组织周密有序、程序规范合理,确保各阶段比赛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张谋海,联系电话:0736-7179073、13908419836。

协办单位联系人:傅广生,联系电话:18670605869。


附件: 2019年全市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实施方案



常德市教育局        常德市总工会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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