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常德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二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和研学实践活动承办机构(企业)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9 16:01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教育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宣教局,市直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的组织与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市教育局等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常教通〔2018〕14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全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和研学实践活动承办机构(企业)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范围

1.符合《常德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申报认定管理办法》(附件1)、《常德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活动承办机构(企业)备案管理办法》(附件2)的单位,均可申报。

2.已进入我市第一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和承办机构(企业)管理目录的单位无需重新申报;

3.已认定为我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的单位可根据相关条件申报营地。

二、申报名额分配

基(营)地:各区县市原则上申报1—2家(无具备条件的可少申报);

承办机构(企业):各区县市原则上申报1家(无具备条件的可不申报);

市外、市属单位直接向市教育部门申报。

三、申报认定程序

1.发布公告。2021年3月19日,在常德市教育局网站、常德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申报评选通知。

2.属地受理。凡符合遴选条件的申报单位,于2021年3月29日下午5:00前将申报资料(具体见附件1、2,一式两份)报送当地教育部门(市外、市属单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3.推荐上报。各区县市教育局收齐申报资料并按要求分类筛选,商相关部门现场勘察核实,于2021年4月2日下午5:00前将推荐单位申报资料(一式两份)报送常德市教育局基教科219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高洁凡,联系电话:0736—7723029  

4.市级评审。市教育局会同市文旅广体局,组织专家及相关人员组成评审组,通过资格审查、资料审核、现场复核、综合评估后初步确定名单。

5.结果公示。市教育局联合有关部门对初步名单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入选单位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发文公布。


附件: 附件1:常德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申报认定管理办法

                  附件2:常德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承办机构(企业)备案管理办法

                  附件3:常德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申报表

                  附件4:常德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承办机构(企业)申报表

                  附件5:基(营)地研学课程模版


常德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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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二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和研学实践活动承办机构(企业)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9 16:01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教育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宣教局,市直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的组织与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市教育局等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常教通〔2018〕14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全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和研学实践活动承办机构(企业)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范围

1.符合《常德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申报认定管理办法》(附件1)、《常德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活动承办机构(企业)备案管理办法》(附件2)的单位,均可申报。

2.已进入我市第一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和承办机构(企业)管理目录的单位无需重新申报;

3.已认定为我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的单位可根据相关条件申报营地。

二、申报名额分配

基(营)地:各区县市原则上申报1—2家(无具备条件的可少申报);

承办机构(企业):各区县市原则上申报1家(无具备条件的可不申报);

市外、市属单位直接向市教育部门申报。

三、申报认定程序

1.发布公告。2021年3月19日,在常德市教育局网站、常德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申报评选通知。

2.属地受理。凡符合遴选条件的申报单位,于2021年3月29日下午5:00前将申报资料(具体见附件1、2,一式两份)报送当地教育部门(市外、市属单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3.推荐上报。各区县市教育局收齐申报资料并按要求分类筛选,商相关部门现场勘察核实,于2021年4月2日下午5:00前将推荐单位申报资料(一式两份)报送常德市教育局基教科219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高洁凡,联系电话:0736—7723029  

4.市级评审。市教育局会同市文旅广体局,组织专家及相关人员组成评审组,通过资格审查、资料审核、现场复核、综合评估后初步确定名单。

5.结果公示。市教育局联合有关部门对初步名单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入选单位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发文公布。


附件: 附件1:常德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申报认定管理办法

                  附件2:常德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承办机构(企业)备案管理办法

                  附件3:常德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申报表

                  附件4:常德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承办机构(企业)申报表

                  附件5:基(营)地研学课程模版


常德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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